“城建·青年社区”海星小区长租公寓项目合作伙伴招商公告

信息来源:泉州城建集团上传时间:2018-08-16浏览次数:32099

泉州海丝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8年5月,是泉州城建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下属企业有泉州市丰泽商城建设有限公司、泉州市泉房通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等。公司战略定位为泉州城建集团“4+1”经营规划中的城市运营板块,经营范围覆盖三大主业:商务服务业、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负责统筹运营城建集团投资建设形成的各类经营性资产,收购、整合社会优质资产,拓展公共事业运营业务等。公司注重专业团队培养,致力打造一流的泉州市国有资产运营品牌。  

本次项目“城建·青年社区”海星小区长租公寓运营公司合作伙伴招商通过公开招商方式引入合作伙伴,受招商人泉州海丝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同意由委托人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组织本次招商活动,欢迎各潜在意向公司前来报名。 

一、招商项目名称

“城建•青年社区” 海星小区长租公寓运营公司合作伙伴招商

二、长租公寓基本情况 

“城建•青年社区” 海星小区长租公寓位于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双垵街100号。包含海星小区扩建一期3号楼4-12层单身公寓、1号楼及2号楼1层店面,总建筑面积9616.34㎡,其中:单身公寓152套(含3号楼四层2间活动用房),建筑面积7798.85㎡;1号楼及2号楼1层店面9间(含5间活动中心),建筑面积1817.49㎡。规划建设成为集居住、商业、娱乐、生活服务等为一体的青年社区。

三、合作模式

坚持“产权不变、土地性质不变、业主不变、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的原则,通过公开招商,引进具备长租公寓运营经验的合作伙伴,共同组建长租公寓运营公司,由运营公司全权负责长租公寓的经营管理。

招商人与中选的合作伙伴达成合作协议后,运营公司完成工商登记且与招商人就项目物业签署相关协议后,招商人将长租公寓物业以现状一次性移交给运营公司,由运营公司负责对拟改造长租公寓物业进行投入改造装修及运营管理。

运营公司以按季度结算的方式向招商人支付房产使用的相关费用:根据招商人交付运营公司经营的建筑面积支付费用(具体费用标准及支付时间、方式等以届时运营公司与招商人签署的协议约定为准)。

四、招商主要内容和经营模式

(一)经公开招商择优确定的合作伙伴,与招商人共同出资成立运营公司;运营公司注册资本金暂定为1000万人民币(以工商登记为准),以现金形式出资,招商人出资510万元,占股51%;合作伙伴出资490万元,占股49%,经营期限10年,合作方应于签署合作协议后10个工作日内缴足全部出资。合作期满,招商人若需延长合作期6年时,如原运营公司经营情况良好且达到招商人要求的可优先选择继续续约或者选择重新组织招商活动。

(二)运营公司与招商人就项目物业签署相应受托等协议后,全权负责长租公寓的经营管理。运营期间,运营公司可根据长租公寓定位和运营需要自主开展配套商业招商和公寓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五、意向合作伙伴条件(报名资格)

(一)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资本金且实收资本金均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的独立法人,公司需于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

(二)公司或旗下控股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公寓管理或其他住宿业。

(三)具备长租公寓成功运营经验。

(四)具有与本长租公寓投资相适应的融资和运作管理能力;商业信誉及财务状况良好,无被执行案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五)缴纳保证金:人民币300万元。

六、报名需提交材料

(一)报名企业为委托代理人出具的授权书或介绍信1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1份;

(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职业经理人相关从业经历证明1份;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携带原件查验;

(五)加盖公章的验资报告复印件1份;

(六)类似长租公寓开发业绩、相关产业运营证明、经营资质、经验或授权文书证明材料等;

(七)保证金缴纳银行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

(八)信用证明材料1份。

七、报名及保证金缴纳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自2018年8月17日起至2018年8月24日止(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节假日不受理)。

2、报名地点: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丰泽区美仙山花苑二期20幢2508室)

3、联系人:小张、小陈

4、联系电话:0595-22578088、15260811988

5、电子邮箱:fjf4@163.com

(二)保证金缴纳

1、报名截止日前须报名、提交报名材料并缴纳保证金,未按时缴纳保证金的,视同为未报名成功。

2、保证金300万元,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7个工作日内原路无息退还;通过资格审查且被推荐为中选候选人的保证金其中200万元于评审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余下100万元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双方合同签订后且成立运营公司后无息退还。

3、报名企业缴纳保证金时,需从报名企业的对公账户转入招商人以下的保证金缴纳账号:

账户名: 泉州海丝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 兴业银行泉州分行

账 号: 152300100100678458

(三)报名资格审查

招商人在报名截止日期结束后将对已报名的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要求或材料作假的,招商人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招商人如需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公司进行实地考察的,通过资格审查的公司应予以配合,考察所产生的费用双方各自承担。

八、其他事项说明

(一)通过资格审查的公司在接到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领取招商文件,编制本长租公寓的规划设计思路、业态招商方案及商业运营思路等文本。

(二)招商人将于2018年9月10日下午15:30组织召开招商评审会,资格审查合格的公司须于2018年9月10日下午15:30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报名所需材料、编制完成的规划设计方案、公寓运营方案及商业运营方案纸质书面材料10份、电子版材料1份,并自行做好材料的密封工作。逾期提交视为放弃资格。(具体时间、方式如有更改将另行通知)。 

九、中标方式及要求

(一)本次招商秉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组织有关专家组成的评审组,从意向企业的企业资质、业态资源、管理经验和完成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评审规则说明如下:本次评审会根据专家评审组评分取平均分,按平均分高低依次确定第一中选候选人、第二中选候选人、第三中选候选人。若资格初审后,仅一家意向企业报名且符合条件的,则在专家评审会上平均分只需在60分以上的即可确认为中选候选人。

(二)评分项目如下:(具体评分细则详见招商文件)

(三)如确定中选候选人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拒签合作协议,则取消中选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具体条款以签订的合作协议为准。

(五)招商人将在项目招商评审会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公布中选结果并进行3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期间如发现中选者存在报名资料或参选资料造假、不符合任一报名条件或合作条件的,招商人有权取消中选资格,存在造假行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由中选者自行承担。

十、其他要求

中选者应在中选结果公示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与招商人签订合作协议,并在合作协议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在泉州市注册成立运营公司,按股比缴纳注册资本金,经营过程中各项税费全部在泉州市缴纳。

十一、招商人在本次招商活动中保留以下权利

(一)对本招商公告进行修改和补充;

(二)更改本次招商活动的时间安排;

(三)在任何时间更改或取消招商活动,并不承担任何责任,且无须向招商对象解释原因;

(四)泉州海丝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具有本招商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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