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室、在建项目部、承租单位、空置房源所在物业公司:
根据泉州市安委会、市国资委和泉州城建集团关于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部署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细化了《市城建国投公司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进一步制定细化具体措施,迅速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
泉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1日
市城建国投公司今冬明春火灾防控
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推动消防安全责任措施落实,有效防范和遏制火灾事故,根据《泉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泉安委〔2021〕28号)文件精神和市国资委及泉州城建集团的工作要求,即日起至2022年3月底在公司生产经营范围内集中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结合公司工作实际,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围绕2022年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全国两会和省、市两会等重大活动和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和薄弱区域,分类施策,精准防范,综合治理,根治隐患,严格落实公司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公司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3月底。
三、火灾防控范围和重点
(一)火灾防控范围
公司各在建项目工地、施工作业区、办公区、生活区,大承租单位生产经营场所,空置房源、公司办公场所等。
(二)火灾防控重点任务
由工程部和总工室针对公司各在建项目工程重点检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情况;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方案编制情况、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编制情况;防火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消防安全技术交底;消防安全检查情况;应急救援预案与应急物资准备情况;工地临时用房的层数、布局符合规范要求;违规用火用电取暖;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问题、安全疏散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在建工程作业场所临时疏散通道的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施工现场灭火器、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和临时消防应急照明等临时消防设施设置情况;可燃物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可燃材料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与使用情况;动火作业管理情况;及时制止在保温材料中直接敷设电气线路,严禁在喷涂聚氨酯泡沫保温材料等施工现场违规使用明火;临时用电、用气管理情况、大承租单位消防设施配备及运行情况。
春节、元宵节前后、重大节日及重大活动期间,工程部、总工室和资产部要联合对重点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开展消防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纠,加大检查力度,紧盯烟花焰火燃放、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敷设等环节,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各部室、各在建项目、大承租单位及空置房源所在物业公司要大力开展“落实消防责任 防范安全风险”为主题的消防宣教活动,充分利用宣传栏、LED电子显示屏、挂图、横幅等方式,多渠道、多形式开展火灾隐患曝光、冬春火灾防控动态报道和警示性消防宣传,加大消防宣传报道力度,集中宣传防火和逃生自救常识,发放典型火灾案例资料和防火知识挂图,讲解灭火器使用方法,广泛发动全体职工积极参与消防安全管理,切实增强防范意识。同时,要深入开展冬春季消防应急处置演练,切实提高火灾险情处置能力。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1月14日前)。各在建项目、大承租单位及空置房源所在物业公司要结合实际制定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公司结合1月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作具体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1月15日至2022年3月15日)。公司各部室、各在建项目、大承租单位及空置房源所在物业公司要分别制定不同类型项目、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标准,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同时加大消防宣传教育力度,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二)总结阶段。(2022年3月16日至31日)。公司各部室、各在建项目、大承租单位及空置房源所在物业公司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做法,立足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公司成立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公司副董事长杜潭水和总经理黄志雄任组长,财务总监董兆勇任和副总经理许丽霞任副组长,各部室负责人、在建项目负责人为成员。各在建项目、大承租单位及空置房源所在物业公司为安全管理主体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建立工作责任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细化工作方案,切实加强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加强监督检查。公司各部室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加大对业务方块内的在建项目、大承租单位及空置房源所在物业公司的督促检查力度,每月至少开展一次专项检查。
(三)落实隐患整改。各在建项目、承租单位及空置房源所在物业公司在组织自查自改的基础上,要实行隐患分级分类治理,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分类列出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各项任务措施照单履责、照单检查、照单销账,形成工作闭环。
2022年1月14日前各在建项目及大承租单位报送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1月21号和2月21日报送本月工作小结,3月21日前报送工作总结至工程部(联系人:陈景阳,1775951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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