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泉州城建集团纪委(监察专员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部署推进集团纪检监察三项监督机制

信息来源:泉州城建集团上传时间:2022-11-28浏览次数:12941

11月28日上午,泉州城建集团纪委(监察专员办)组织本部及权属企业全体专兼职纪检监察人员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部署落实集团党委新修订的纪检监察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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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首先对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正风肃纪反腐等内容进行解读,要求集团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充分认识党的二十大的重要意义,做到学深悟透,要忠诚履职担当,提升监督质效,从严从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工作,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地见效。


会议详细介绍了“升级”后的垂直监督、联动监督等两项监督机制。集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市监委驻泉州城建集团监察专员黄衍托就推进落实监督机制,重点强调三个要求:


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


要深刻认识修订监督机制是集团党委、纪委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的重要举措,是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从讲政治的高度抓好制度贯彻落实。


熟悉制度,迅速贯彻落实


要深入领会制度的精髓实质、充分知悉工作要求,结合企业实际进一步细化联动监督事项、监督清单,按垂直监督机制要求设置纪检监察监督检查组,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确保如期有序铺开。


压实责任,统筹有序推进


各权属企业纪检委员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及时传达报告会议精神,推动所在企业党组织抓好贯彻落实,迅速统一思想、凝聚合力,有序推进、有效落实监督机制,上下合力共同擦亮这一城建特色纪检监察监督品牌。


会议在各权属企业设10个分会场,集团纪委全体专职人员及各权属企业纪检委员、纪检监察室(纪检监察工作职能部室)负责人、专兼职纪检监察人员共59人参会。


2020年,集团推出了垂直监督、联动监督、一线监督等具有城建特色的纪检监察三项监督机制,本次对垂直、联动监督机制进行修订完善,旨在通过构建覆盖集团各级企业和一线项目的纪检监察监督机制,实现从部分覆盖到全面覆盖、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的转变。“升级”后的三项监督机制,有这些特点——


垂直监督“再下沉”


修订《泉州城建集团纪检监察机构关于实行挂钩联系与片区协作加强对权属企业垂直监督的实施意见》,将“常态化派出监督检查组,加强对权属企业日常综合监督”的监督方式向下延伸,在有三级企业的二级企业设置纪检监察监督检查组,各级监督检查组通过列席决策会议、开展监督检查、处置问题线索等方式,持续强化对权力运行过程的监督,实现监督职能向下推进、监督力量向下贯通。


联动监督“再扩展”


修订《关于建立集团纪检监察机构与所在企业职能部室联动监督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将联动监督模式从“集团纪委+职能部室”扩展到“集团各级纪检监察机构+所在企业职能部室”,在各权属二级企业建立各权属企业纪委书记(纪检委员)担任总召集人的联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实施“半年一会议”“一季度一反馈”,督促所在企业职能部室重点对监管职责范围内 “事”的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构紧盯“事”背后的履职情况、廉洁问题,突出对“人”的监督,形成监督合力。


机构力量“再加强”


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权属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规范权属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和人员设置、工作职责、监督方式等,强化集团纪委对权属企业纪委书记、纪检委员的履职考核和结果运用,规定权属企业纪委书记、纪检委员、纪委副书记、纪检监察室主任的评先评优、调整转任、提拔使用等应事先征求上一级企业纪委或纪检委员意见等,通过发挥兼职纪检委员职能作用,确保三项监督机制在权属二、三级企业有效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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