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中央活力区蝴蝶湾商务中心“市井十洲城”城市雕塑设计大赛竞赛文件正式发布!

信息来源:泉州城建集团上传时间:2024-01-25浏览次数:8733

第一章  竞赛邀请

一、项目概况

为更好打造泉州中央活力区名片,展现泉州世遗文化和“海丝展示窗口”,推进蝴蝶湾商务中心落地,受泉州城建集团有限公司(主办单位)委托,泉州市工程建设监理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竞赛组织机构)特组织东海中央活力区蝴蝶湾商务中心“市井十洲城”主中轴线街区主题雕塑竞赛活动,本次活动采用公开征集的方式,国内外工艺美术大师、国内外雕塑家、泉州籍工艺美术大师和艺术家、自由设计师、高校雕塑及艺术相关专业教师或学生、雕塑公司、设计公司、艺术设计团体等单位及个人均可参加。

二、项目名称

泉州东海中央活力区蝴蝶湾商务中心“市井十洲城”城市雕塑设计大赛

三、项目简介

根据泉州东海中央活力区蝴蝶湾商务中心最新设计方案,将打造以“市井十洲城”为主题的文商旅街区,此次城市雕塑拟设于“市井十洲城”中心位置。

东海中央活力区蝴蝶湾商务中心位于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组团,项目涵盖酒店、写字楼、商场、室外开放式街区、学校、住宅等业态,是集文化、商业、旅游、商务办公、餐饮、休闲娱乐、体验、教育、居住、零售等业态为一体的城市文商旅综合体;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24.29万㎡(约364.28 亩),总建筑面积约141.2万㎡。

泉州东海中央活力区蝴蝶湾商务中心内含以“市井十洲城”为主题的文商旅街区项目;街区项目总用地面积6.25万㎡(约93.85亩),总建筑面积约20.82万㎡;街区项目位于泉州市丰泽区海丝大道以南、丰海路以北、经五路以东、经九路以西。

“市井十洲城”街区项目将以泉州制造为主线,汇聚非遗匠人、泉州潮牌为引领的“一县一品”。同时以“寻味泉州”“寻味海丝”为脉络,整合泉州本地饮食文化与“一带一路”异域美食,结合传统文化演绎,聚合打造城市名片——“海丝展示窗口”。

在建筑设计方面,项目建筑将结合剪瓷雕、铜雕、出砖入石等传统建筑工艺,将泉州世遗22处景点融入街区建筑设计中,以现代建筑手法展现闽南建筑特色,打造泉州地标建筑,让泉州本地人、海外泉州人、港澳台泉州人、来自全球泉州人的朋友等“四个泉州人”在这里都能找到城市印象和城市记忆,将泉州东海中央活力区打造成为泉州城市名片。

四、设计目的和要求

(一)主题要求

设计方案要求主题鲜明具有城市标志性和城市特色,作品的尺度、材质及表现手法应结合泉州的城市特色和“市井十洲城”建设内容进行设计,主题可参考但不限于以下方向:

1. 方向一:市井十洲城 涨海声中万国商(国潮文化)

2. 方向二:世遗之都 海丝起点(多元文化宝库)

3. 方向三:此地古称佛国 满街都是圣人(文教圣地)

4. 方向四:闽南精神 爱拼敢赢 (闽商精神)

(二)作品要求

雕塑作品的尺度、材质及表现手法应结合作品所设置的建筑空间、尺度、主题内容等要求进行设计,并能满足结构安全的要求,能抗击17级台风,抗8级地震等因素;作品要满足可实现性和可落地性,适合后期制作加工。

本次作品应为参赛者原创作品。

(三)设计周期:设计周期75个日历日,即自2024年01月18日至2024年04月1日止

五、竞赛须知

(一)方案设计编制要求

为鼓励投稿人大胆创新,充分发挥创造力,打造高水平设计方案,投稿人出具的方案均应满足设计主题等相关要求,并独立密封参与竞赛。

具备以下条件的参赛者可优先考虑:

具有多个同类项目特点的设计经验;

获得相关行业国际或国内奖项。

(二)版权问题及法律

1.投稿人应保证本项竞选作品及资料均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如发生侵权行为,将由侵权方(即投稿人)承担一切后果并取消参加本次竞赛活动的资格。

2.参赛方案视为投稿人受主办单位委托创作的作品,其著作权、版权和设计使用权归主办单位所有(署名权除外),该方案评选后不予退回,主办单位有权使用任一方案中的要素。

3.主办单位有权无偿使用设计成果进行出版和展览,并通过传媒、专业杂志、专业书刊或其他形式介绍、展示设计作品及评价设计成果。

4.主办单位和竞赛组织机构提供的所有技术基础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纸、电子数据等)均受版权保护。未经主办单位和竞赛组织机构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复制、改编、分发、发布、外借、转让上述技术基础资料的内容,否则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5.本次竞赛活动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6.本次竞赛活动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含中国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的法律,下同)管辖,竞赛工作和所有文件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若发生争议,经协商不成时,由项目所在地(即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管辖。

(三)现场踏勘、竞赛答疑及文件解释

1.投稿人获得竞赛文件后,应自行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踏勘。

2.投稿人获得竞赛文件后,应认真审阅竞赛文件中的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投稿人若认为竞赛文件的内容存在残缺或有疑问、表述不确切或容易引起误解需要竞赛组织机构予以澄清的,应于2024年02月28日之前以书面方式向竞赛组织机构提出,竞赛组织机构将会同相关部门协商后以书面形式统一答复。未按照上述要求提出异议的,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稿人自行负责。若投稿人的竞选作品没有按竞赛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竞选作品没有对竞赛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稿人自行承担,主办单位或竞赛组织机构有权按竞赛文件有关条款规定,拒绝该竞选作品。

3.竞赛组织机构向投稿人提供的项目现场资料及数据,是现有能使投稿人利用的资料,竞赛组织机构对投稿人由此做出的推论、理解及结论概不负责。

4.竞赛组织机构对投稿人提出的问题将以书面方式答复,但仅对问题的解释,不说明问题的来源。不管任何场合口头回答与否,最终均以书面答疑纪要为准。

5.书面答复将送达所有获得竞赛文件的投稿人,书面答复作为竞赛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6.投稿人踏勘现场的费用以及责任、风险由投稿人自行承担。

7.竞赛文件解释权归竞赛组织机构,解释顺序按发出时间的相反顺序。

(四)文字、度量衡单位、货币

1.使用文字种类

投稿人和竞赛组织机构之间对竞赛有关的所有书面方式(包括电子邮件等)的往来通知、函件和竞赛文件均使用简体中文。投稿人随竞赛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为其他语言的,必须附中文译文,解释这些文件,应以简体中文为准。

2.使用度量衡单位

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竞赛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使用货币种类

竞赛文件及参赛文件中有关货币的数额表示全部以人民币计算。

(五)竞赛文件的组成

竞赛文件包括:《泉州东海中央活力区蝴蝶湾商务中心“市井十洲城”城市雕塑设计大赛竞赛文件》、附件及补充通知(若有)等内容。

(六)竞赛文件的修改

1.竞赛文件发出后,如有变动,竞赛组织机构都将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竞赛文件,通知投稿人。

2.补充通知以书面方式送达所有获得竞赛文件的投稿人,补充通知作为竞赛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3.鉴于投稿人编制竞赛文件时需根据补充通知内容进行调整,竞赛组织机构将视情况按有关规定延长提交成果截止时间。

4.竞赛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文件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六、征集报名

征集范围:本次活动采用公开征集的方式,国内外工艺美术大师、国内外雕塑家、泉州籍工艺美术大师和艺术家、自由设计师、高校雕塑及艺术相关专业教师或学生、雕塑公司、设计公司、艺术设计团体等单位及个人均可参加。

报名时间:即日起到2024年2月25日

投稿人自行下载附件并按要求填写“蝴蝶湾商务中心城市雕塑设计大赛”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1,根据个人或单位参赛选择报名登记表格式,文件以“姓名(或单位名称)-蝴蝶湾商务中心城市雕塑设计大赛活动报名表”来命名,在2024年2月25日17时之前,发送到竞赛组织机构邮箱qzcjdcdiaosusheji@163.com,国外投稿者需提供护照并以护照名报名,报名表逾期投送将不被受理。

七、信息发布

有关本次竞赛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竞赛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都将在泉州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qzcjjtyxgs.com/泉州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各投稿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八、主办单位及竞赛组织机构联系方式

主办单位:泉州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安吉南路688号泉州城建大厦

联系人:施小姐

电话:15880779776 

 

竞赛组织机构:泉州市工程建设监理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谢先生、王先生

电话:0595-22881060/17750821907

电子信箱:qzcjdcdiaosusheji@163.com

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丰泽街道丰田路16号7楼


第二章  竞选作品要求

一、竞选作品提交

1. 设计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说明、方案图纸、技术加工图纸。

2.设计说明应包括但不限于雕塑方案名称、设计和构思理念、色彩、材质、尺寸、造价估算、制作时间、制作工艺、生产控制要求等内容,同时配有不少于200字左右的作品设计创意说明。

3.方案图纸应提供不同视角的彩色图片不少于5张,统一用A4尺寸排版并注明作品名称、尺寸和创意;作品含俯视图、人视角度的主视图、两侧视图、背视图,提交方式以三维效果图或完整手绘图。

4.技术加工图纸应符合标准尺寸、材质、工艺等生产加工要求。图片格式统一为jpg, 尺寸570×840(单位毫米),像素不低于300dpi。

5.初选提交作品成果采用纸质版文档(胶装成册,1正4副)+电子文件(光盘或者U盘,1个),文件一并寄送至主办单位指定地址。

6.为保证评选公平公正,所有作品的设计创意说明及效果图等主要内容,均不得出现作者姓名、单位及其他可辨别作者身份的信息。

7.其他

上述规定投稿人必须严格遵照执行,否则,主办单位或竞赛组织机构有权宣布其竞选作品作废。

二、竞选作品提交时间及方式

1.投稿人应于2024年4月1日下午17点前(工作日),将竞选作品寄送至泉州市工程建设监理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丰泽街道丰田路16号7楼。收件人、电话:谢先生、0595-22881060)

2.如有需要,竞赛组织机构可以按本竞赛文件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竞选作品截止时间,原定递交竞选作品截止时间之前关于竞赛方面的约定仍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3.竞赛组织机构将拒绝接收递交截止时间后提交的竞选作品,且将原封退还给投稿人。

三、竞选作品撤回及修改

1.投稿人递交竞选作品后,可于递交竞选作品截止前以书面方式向竞赛组织机构递交撤回或补充修改其竞选作品的通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竞选作品的组成部分。在递交竞选作品截止之后,投稿人将不能补充、修改或撤回竞选作品。

2.投稿人补充、修改或撤回竞选作品的通知,应按本竞赛文件的规定进行标志及密封,并在密封封面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四、制作加工及其他说明

1. 初评入围者须按要求制作加工小样(不可使用易破损材质制作 ),并在大赛要求的时间(指小样到达时间)邮寄至主办单位指定地址(小样所有权归大赛主办单位所有)。

2. 本次雕塑设计大赛主办单位有权永久使用获奖作品,并进行包括但不限于展览及实施等形式的相关使用和宣传推广。获奖作品创作者应配合加工落地实施过程的技术支持。

五、知识产权保护

1.投稿作品应具有原创性和创新性,创作理念必须创新且独特,且作者拥有投稿作品全部的知识产权。

2.投稿人投稿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名誉权或其他任何合法权益,否则因此造成的法律后果,皆由投稿人负责。

3.投稿人所投递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文字、图片、图形、音频或视频资料),均受版权、商标权和其他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在评选活动未结束前,投稿人须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公开发布、播放。

4.主办单位自收到获奖作品时起即享有获奖作品的全部著作财产权以及作品的发表权,同时拥有获奖作品的改编权等。

5.雕塑作品一经采纳,主办单位有权应用于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广场、项目街区空间、正大门、建筑装饰、商业氛围包装、户外广告、网络媒体传播等多渠道宣传。作品版权及衍生品,包括不限于工艺品、艺术品、装饰装置、装饰设施等衍生品版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六、其他说明

1. 本项目涉及到盖章的材料,以单位形式参赛的投稿人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形式参赛的投稿人需加盖手印。

2.本次征集活动所涉及的相关约定以双方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

3. 本征稿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归本次活动主办单位。


第三章  竞选作品评选

一、评选办法

(一)评选方式

1、由评选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评选出不排序的前 14 名设计作品作为本次竞赛的初入围作品。

2、根据初入围作品设计者提供的作品小样,由评选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评选出不排序的前 4 名设计作品作为本次竞赛的最终入围作品。

3、主办单位有权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获奖作品,或决定部分奖项空缺。具体获奖情况以主办单位公示信息为准。

(二)专家评选委员会组成

竞赛组织机构将与主办单位会同有关部门共同邀请知名美术学院教授和工艺美术大师等全国知名学者、雕塑界及相关领域的资深专家组建评选委员会。

大赛评审委员会遵循客观公正、信誉良好、专业权威、组成合理的原则进行评审。参赛作品评价全程匿名评审,同时采用评委回避制度:凡是为参赛者的近亲属或其他关系,有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人员,不参与赛事的评审工作。

(三)专家评选标准

评选委员会应根据竞赛文件的相关要求,确定符合竞赛文件要求的优秀设计作品。

1.立意和构思

(1)作品立意好,构思新颖,表现手法得当,与周边环境协调;

(2)体现时代性、创造性的设计水平。

(四)评选要求

1.评选委员会须按竞赛文件所述评选办法、评选方式,公平、公正、择优确定入围名单。

2.评选委员会各成员对技术作品以不公开投稿人名称的匿名形式就以下内容进行详细评审,即竞赛组织机构工作人员将没有标明投稿人名称的竞选作品进行随机编号后,交给评选委员会进行评选,由专家评选后核对各编号的投稿人,并进行评审确认。

3.在竞选作品的审查、澄清、评价、比较过程中,投稿人对竞赛组织机构或评选委员会成员施加任何影响的行为,都将导致被取消参赛资格。

4.经评选委员会确认的无效竞选作品,竞赛组织机构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通过修正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使之成为具有符合性的竞选作品。

(五)专家评选程序

1.评选会议由竞赛主办单位代表主持。

2.竞赛组织机构对投稿人提交竞选作品进行随机编号。

3.竞赛组织机构安排评委审查竞选作品。

4.竞赛组织机构介绍邀请评委及与会相关部门人员。

5.采用推举方式确定评选委员会主任,主持评选会。

6.评委会及与会人员审查竞选作品,对各作品提出评价。

7.评委采用记名投票法确定方案排名。

8.核对各编号的投稿人,公布投稿人名称,并对提交竞选作品进行评审确认。

9.评选委员会形成评选纪要,全体评委签名确认。

10.评选会议结束。

(六)评选结果通知书

评选结束后,主办单位和市直有关单位对入围方案进行综合评估,最终确定名次。主办单位将获奖作者名单公示在泉州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及泉州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等对外发布渠道上,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竞赛组织机构将以《中选通知书》的方式通知获奖单位。

二、无效竞选作品的认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参加竞选作品宣布作废:

1.开启竞选作品前,经确认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稿人将被取消参赛资格并退回竞选作品:

(1) 竞选作品未能于提交竞选作品截止之前递交至指定地点及接收人;

(2) 投稿人未按竞赛文件要求提交竞选作品;

(3) 竞选作品未按要求密封;

(4) 竞赛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无效条件;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开启竞选作品后,经评选委员会确认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无效竞选作品:

(1)竞选作品中的其他重大偏差;

(2)不同投稿人的竞选作品内容、数据大量雷同,或有其他明显串通参赛行为;

(3)违反编制竞赛文件的相关规定,可能对评选工作产生实质性影响的;

(4)投稿人与报名人在名称和组织结构上存在实质性差别的;

(5)成果非原创、已经发表过或经 2/3 以上评委认为与其他同类作品雷同的;

(6)投稿人未符合资格要求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投稿人采取违法、违规方式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参加竞赛或谋取获奖的。

经确认的无效竞选作品,竞赛组织机构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稿人通过修正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使之成为具有符合性的竞选作品。作品宣布作废者,不发给任何经济补偿。

4.竞选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主办单位有权取消竞选活动,且无需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1)出现影响竞选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经评选委员会评选后,有效应征单位不足十家的;

(3)经评选委员会认定,作品质量均不符合竞赛要求的;

(4)因重大变故,竞选活动取消的。

三、奖励费用设置

本次征集活动择优选取 14  家入围作品获得参与最终评审阶段的资格。入围作者按照《竞赛文件》要求递交作品小样,评出 4 个最终入围作品(入围方案不排名,未入围的10件作品同为优秀奖)。评标办法实行评定分离,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对入围的 4 件作品提出各件作品的优缺点,确定最终排序,获奖作品根据排序获得相应奖金:

一等奖1名,税前奖金50万元;

二等奖1名,税前奖金30万元;

三等奖1名,税前奖金20万元;

四等奖1名,税前奖金10万元;

优秀奖10名,税前奖金1万元。

奖金作为知识产权购买费用,获奖作品知识产权归泉州城建集团有限公司。但对于未按规定时间提交竞选作品,或其竞选作品按《竞赛文件》规定不被接受,或被取消参赛资格的投稿人,将不支付应征补偿金及奖金。

获奖作者需对作品后续的实施效果进行咨询把关、全过程跟踪,确保建设效果。

1.各获奖作者的奖金在竞赛结束后以转账方式支付。

2.投稿人应出具合法等额的增值税发票。

3.参赛过程所发生的费用由各投稿人自理,不进行经济补偿。投稿人应承担报名、踏勘现场、制作竞选作品、递交竞选作品等参加本设计竞赛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4.发票开票信息:

开户名:泉州东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泉州银行鲤城支行,账号:0000004542529012;

住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海星小区扩建一期3#2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00687523886G;

电话号码:0595-28028903。


(竞赛文件)泉州东海中央活力区蝴蝶湾商务中心“市井十洲城”城市雕塑设计大赛.docx

附件1.泉州东海中央活力区蝴蝶湾商务中心“市井十洲城”城市雕塑设计大赛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2.竞选作品密封封面.docx

附件3.泉州东海中央活力区蝴蝶湾商务中心“市井十洲城”城市雕塑设计作品说明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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