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城建集团总部风险合规部副总经理公开招聘简章

信息来源:泉州城建集团上传时间:2021-12-13浏览次数:22455

根据泉州城建集团事业发展和业务需要,为进一步强化集团法治建设、法律事务、风险管理职能,集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集团总部风险合规部副总经理1人,现公告如下:

一、集团简介

泉州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是泉州市委、市政府为提升泉州城市新区建设水平,推动城建类资源资产的优化整合而设立的国有集团。集团注册资金60亿元,资产总额近1000亿元,是泉州市资产规模最大的市属国有企业,也是泉州首家获得公开市场主体信用评级最高等级AAA的国有企业。集团通过承担城东组团、东海组团、北峰组团、江南组团的开发建设任务以及老旧片区(古城外)的改造任务,与海丝名城共成长、同发展。成立五年来,泉州城建集团已形成了片区开发、地产置业、工程总承包、城市运营、供应链业务、产业投资、工程全过程咨询等多个业务板块,努力打造国内一流的城市建设运营服务综合提供商。

二、报名时间

12月14日8:30至12月31日17:30。

三、招聘岗位、招聘要求及岗位职责

(一)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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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对于行政(事业)身份干部参加应聘并录用的,其组织人事关系调入泉州城建集团有限公司,不再保留其行政(事业)级别和原有行政(事业)干部身份。

(2)涉及工作年限计算的,以2021年12月1日为基准日计算;具备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工作年限要求可适当放宽至6年及以上,但仍需担任部门副职及以上职务满2年。

(3)招聘专业要求参照《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1年)》。

(二)岗位职责

1.全面主持部门工作;

2.负责公司法治建设、法律事务、风险管理职能,建立集团统一独立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出台风险管理工作计划,通过分析、识别、评估、预警、应对和报告风险情况,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科学高效的风控体系;

3.对集团及管理权限内的各类投资业务进行风险审查、评估、预警和化解,负责第三方尽调机构、律师库的管理;

4.负责集团信访管理;

5.其它临时性、事务性工作。

四、应聘情况说明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2.因个人原因,导致企业经营管理不善,发生安全、质量等重大责任事故,或出现严重亏损,造成国有或集体资产严重流失和重大经济损失的;个人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有重大弄虚作假行为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限内的;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4.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另有规定不能担任国有企业职务的;

5.经在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查询,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个人征信有恶意不良信用记录的;

6.其他不宜报名的。

五、薪酬待遇

薪酬实行岗位薪资制,包括固定工资、绩效工资、效益奖金等,固定工资按月兑现,绩效工资和年度效益奖金根据企业整体效益情况及个人工作绩效情况核发。享有国家法定福利待遇。

符合福建省、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的聘用人员,经认定后可申请享受相应层次人才待遇。

六、招聘程序

1.公开报名。报名时间为12月14日8:30起至12月31日17:30。本次招聘实行线上报名系统,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泉州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官网的“人力资源-人才招聘-考试报名”栏目(http://qzcjjtyxgs.com/peoples/sou)注册个人账户,根据要求完善个人信息、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压缩包。相关报名材料包括: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明、学位证明、职(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证书;

(2)工作经历证明(可提供单位职务聘书、劳动合同、单位证明,或当地人社部门盖章的社保缴纳证明,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具体工作岗位证明);

(3)个人简历;

(4)近2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

(5)可佐证报名岗位招聘条件的其它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必须提供岗位招聘条件的证明材料,如无法提供,默认不具备。同时,所填写的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包括移动电话、家庭电话、邮箱、地址等)等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因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2.资格审查。公开报名结束后,集团负责组织资格审核,资格审查结果将通过短信或邮件等形式通知考生,请保持通讯畅通。岗位报名经资格审查后,每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达到1:3即可开考;若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的,经报请市国资委批准后方可开考。

3.组织考核面试。进入考核面试的应聘人员应于规定时间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核面试,未按时到现场参加的,视同本人放弃应聘资格。

考核面试分三轮进行,第一轮采用“笔试”形式,第二轮采用“应聘演讲+半结构化面试”形式,第三轮采用“岗位胜任力测评”形式。第一轮笔试成绩出来后,按照拟招用人数与复试人员1:5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至低确定进入第二轮考核人员名单,若第一轮笔试成绩合格者少于5人,则成绩合格者全部进入第二轮考核环节。前两轮考核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考生前两轮考核成绩须达到70分(含)以上,视为成绩合格,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程序,若同一轮考核所有人员成绩均低于70分,则取消该岗位本次招聘计划。第三轮考核成绩根据综合素质测评得出的岗位匹配度,确定得分。

最终总成绩=第一轮考核成绩×30%+第二轮考核成绩×65%+第三轮考核成绩×5%。集团根据最终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进入社会调查人员名单,若最终总成绩出现相同情况,则根据第二轮考核成绩排名先后确定。

4.社会调查。对进入社会调查名单的人员进行社会调查,调查方式包括查阅个人档案、开具相关审核证明、赴原单位考察了解等,主要调查包括但不限于有关证书、证件的真实性,任职经历、工作表现、业务能力、综合素质、综治、失信被执行、遵守党风廉政规定及个人征信等情况。

5.确定拟聘用人选。若社会调查结果符合任职要求,则按最终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

6.入职体检。组织拟聘用人员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的要求执行。对不符合体检合格标准的部分项目安排复检,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根据体检结果是否合格情况确定最终拟聘用人选。

7.公示。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存在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8.办理入职。录用人员须在接到聘用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若有特殊情况经集团批准的,可延期报到。

在社会调查、入职体检、公示、办理入职等环节因报考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岗位招聘计划缺额时,由集团决定是否按该岗位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人员不符合要求或放弃的不再进行递补。如新录用人员在入职2个月内离职或放弃聘用资格时,由集团决定是否按该岗位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七、其他事项

(一)正常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联系电话:0595-22289803,联系人:颜女士(正常上班时间接受来电咨询),来访地址:泉州市鲤城区九一路158号泉州城建大厦605室。

(二)应聘人员实行聘任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聘期三年,试用期1年,试用期内,双方可根据工作表现和工作开展情况,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满,需进行试用期转正考核,若考核合格,则予以转正并可享受年终效益奖金;若考核不合格或不适岗,则予以转岗、降聘或辞退。聘用期满后,根据业绩考核情况,决定解聘或续聘。

(三)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岗位招用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核实取消录用资格。

(四)应聘人员所填写资料、联系方式必须完整且准确无误,因联系方式有误影响招聘的,结果个人自负。

(五)公开招聘未尽事宜,解释权归泉州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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