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4月15日至6月14日,市委巡察一组对泉州城建集团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19年12月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巡察反馈意见下达后,泉州城建集团党委高度重视,凝聚起“落实整改是首要任务”的共识,全面加强组织领导,精准发力,以刮骨疗毒的决心摆问题彻查彻改、以壮士断腕的勇气挖根源立说立行、以猛药去疴的意志定措施善作善成,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一)以上率下,全面推进。12月5日市委巡察反馈后,集团党委立即召开专题部署会议,把巡察整改作为最严肃的政治任务摆上最重要的议事日程。第一时间启动巡察整改工作,层层传递虚心接受、照单全收、严肃对待、坚决整改的鲜明态度和强烈信号。第一时间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与专题民主生活会结合起来,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巡察整改工作扎实开展奠定基础。第一时间成立由集团党委书记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集团党委副书记担任办公室主任,建立整改台账,强化跟踪督办,先后召开7次党委会、4次协调推进会、3次专题部署会,增强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在全力确保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两不误的同时,有序推进各项整改任务,挽回损失共计560.854159万元。
(二)督促检查,压实责任。坚持加强对整改过程的管控和指导,精准把握不同阶段的重点难点,实行“一周一通报、一月一督查”和重点督查制度,集团巡改办、纪委、主责办联合开展2次实地督查和2次一对一的“会诊把关”,确保问题能够实现“对账销号”,切实做到工作不达标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销号、整改不到位不放松。坚持把整改与党组织主体责任落实结合起来,与作风建设结合起来,与抓好中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以力求实效为导向,集团纪委主动靠前监督,对整改方案、整改措施、整改情况严格把关,对措施不力、整改不到位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建议,把好整改“质量关”。坚持既督任务、督过程、督成效,又查认识、查责任、查作风,确保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三)长效运用,巩固成果。一方面,坚持把整改落地见效与长效机制建立结合起来,把解决具体问题与破解共性问题结合起来,将整改成果转化为加强企业管理、推动企业发展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工作机制措施共37项,如深化“三个一线”党建工作机制,推行集团纪委联动监督工作机制,建立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出台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规定、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和自主经营投资项目正向激励机制等,开展各类针对性学习教育培训40余次,围绕重点领域、重要环节,从源头上加强工作规范和风险防控,防止问题变异反弹,运用整改成果推进企业优化整合。另一方面,坚持把落实整改工作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相结合,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相结合,加大正风肃纪和教育警示力度。采取“问题一对一、对象一对一”方式,就巡察反馈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集团党委对相关问题责任部门、单位负责人进行工作提醒谈话25人次,不断巩固和拓展巡察成果,将巡察整改作为企业制度化、规范化发展的有力推手。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的问题
(1)针对“关键少数”表率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以上率下,增强学习领会新思想新理念的思想自觉和能力提升。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集团领导班子成员作为重点学习对象,带头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围绕践行初心使命、坚定理想信念、牢记为民宗旨、主动担当作为、加强政治建设、严明纪律规矩以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习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专题民主生活会上重要讲话和《习近平在福州》《习近平在宁德》《习近平在厦门》采访实录精神等10个专题,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以及党史、新中国史深入开展交流研讨,先后为分管领域及挂钩企业讲授9场专题党课,示范引领全体干部职工在学懂弄通上下功夫、学用结合上勤思考。二是完善领导班子成员挂钩联系企业制度。2020年1月,结合集团内部深化整合进一步明确挂钩联系企业,制定出台《泉州城建集团领导班子成员挂钩联系企业制度》,将宣贯新思想新理念作为集团党委委员挂钩联系企业和领导人员“一岗双责”重要任务之一,灵活宣讲方式,扩大宣讲覆盖面,切实扛起新思想新理念宣讲责任,推动新思想新理念入基层、进人心。三是联系实际,主动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2019年12月23日,以党委(扩大)会,组织集团党委委员、各部室负责人及权属企业党组织书记学习传达省委十届九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在福州》相关内容。2020年1月6日,组织召开党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回顾学习习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2月中旬,拟定集团党委2020年度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体现新思想新理念学习交流、温习领会、跟进充实等学习内容和学习任务。
(2)针对学习教育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落实学习教育常态化要求,2020年1月6日向权属各级党组织布置《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学习任务,1月底,联系集团实际制定《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二是集团党委紧紧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条主线,紧扣“四个到位”“四个注重”要求,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自查、评估、总结等工作,全面检视梳理工作情况、不足及成效,为推动主题教育常态化开好头、扎实基础。其中,在2019年12月13日主题教育测评会上,获得了满票(91票)为“好”的总体评价;12月25日,形成主题教育总结材料上报市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2020年1月20日,召开主题教育总结大会,市委第20指导组组长到会指导。三是对集团机关党支部“新思想、新担当、新作为”学习心得内容进行排查,对“问题心得”要求重新撰写,于1月13日整改到位;1月14日,集团党委副书记对机关支部党员进行集体工作提醒谈话,要求支部党员在思想意识上要到位、在实际行动上要到位、在纪律要求上要到位,机关支部要进一步把各项工作做实、做活、做出成效,切实发挥集团机关党支部的表率作用。
(3)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细化职责。2019年4月印发《中共泉州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成立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7月制定《中共泉州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进一步推动形成党组织统一领导、党务工作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室分工负责的意识形态“责任链”工作格局。2019年度党委班子成员的民主生活会、述责述廉报告均体现意识形态领域履责情况和改进方向。二是强化落实。贯彻落实意识形态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19年度和2020年度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纳入2019年度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工作责任书的重要内容,推动“六个纳入”“五项制度”以及“2112”任务在基层落地落细落实,把压力传导到底。2019年通过3次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意识形态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主动分析研判、应对解决意识形态领域的问题,确保工作有效落实;2020年1月20日,集团召开2020年度工作会议,会上集团党委书记在年度工作任务部署中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专项总结部署;3月17日,向市国资委党委报送关于2019年度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三是深化督导。2019年6月印发《中共泉州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调整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集团领导班子分工范畴。2020年2月26日至28日,组织开展巡察整改第二次月督查工作,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对挂钩联系企业的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情况进行检查,并针对特殊时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提出指导意见,协调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同时,检查组对巡察反馈提出的共性、个性问题及2017-2019年度基础性党建工作进行检查。
2.关于“党委的引导带动作用体现不够充分”的问题
(1)针对贯彻落实深化国企改革部署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系统调研,对症下药力促改革。2019年10月21日至24日,集团班子成员围绕包括探索助推集团高质量科学发展、完善产业链补齐现金流短板、深化“三个一线”党建工作机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片区开发建设及解决项目安征迁难题、提升国企混改成效等10余项调研主题,深入基层一线、深入项目现场、深入职工群众开展15场专题调研,对照全国国企党建工作新要求,找问题、查原因、定措施,形成调研报告7篇,为开展好主题教育、破解重点难点问题,提供了基础依据。二是专题交流,巩固深化政策学习。1月6日和3月4日,分别召开党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组织集团领导班子成员、本部各部室负责人及各权属二级企业党组织书记,回顾学习习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三重一大”决策实施办法及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等规范性制度。三是主动出击,有序推进改制工作。集团系接收单位,针对改制工作滞后问题,主动出击、主动协调,就《泉州市住宅建筑设计院等5家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方案》《泉州市建筑工程总公司撤销事业单位建制及人员安置方案》,多次牵头向市委编办及相关主管部门反馈和沟通有关资产、人员接收等方面相关意见,现已收到泉州市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泉州市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等4个事业单位改革方案的批复》(泉事改办〔2020〕2号)文件。
(2)针对统筹资源优化整合力度不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科学规范管理。2019年11月,出台《泉州城建集团有限公司资产处置管理暂行规定》,建立集团统一的资产管理标准。2019年第23次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方案”,进一步完善集团资产管理内控体系,优化资产管理流程,实现对权属企业资产动态实时监测,有效增强管理过程中的控制力。2020年1月,集团资产运营部根据前期需求摸底和功能分析,进一步完善系统开发方案,形成资产管理、证件管理、招租管理、合同管理、租金管理、发票管理、风险巡检、报表汇总等详细的功能模块。3月27日,经集团总经理办公会研究通过委托权属泉房通公司完成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开发工作,快速推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项目上线,实现集团资产管理系统化、高效化、信息化。二是盘活存量资产。委托由权属企业泉房通公司探索搭建“存量房选购信息服务平台”,对集团剩余安置房源等资产进行集中展示和销售。目前已完成平台建设需求调查,对系统需求、房源报送格式、委托协议征求三大片区公司意见,已收集房源1063套,总建筑面积11.29万㎡。2019年11月,泉房通网站已开通安置房集中展示功能,已上传展示毓才花苑、云山、宝秀小区二期等安置小区537套房源。将以西华洋拆迁工作为试点使用并推广,优化整合盘活存量资产,并进行资产证券化,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有效保障海丝新城开发建设的资金需求,已于2019年12月底挂网对ABS的管理人进行公开招标,并于2020年4月17日开标。三是拓展投资项目。2019年12月,集团投资发展部已拟定下发部门服务权属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工作机制,安排人员分工服务权属企业投资项目,并明确有关服务交流机制,努力实现与权属企业业务无缝对接、提升决策效率。2020年3月27日,集团总经理办公会研究通过关于明确权属企业自主经营投资项目正向激励机制。四是提升自身造血功能。坚决贯彻“政府业务+市场业务”两条腿走路战略,①2019年12月底,完成收购房建一级施工总承包企业中泉建筑工程公司,集团正式接收管理“中泉建筑工程公司”,并顺利摘牌泉州档案新馆项目。②2019年12月,集团权属企业市政工程公司作为牵头方,与泉州市中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成功中标石狮市教育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总投资4.18亿元),将承担该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等工作。③截止2019年12月底,资产运营公司权属企业城建建材公司完成营业收入约4600万元。④2020年1月16日,已根据相关国资管理规定,牵头再次向市委编办及相关主管部门反馈泉州市对外加工装配管理服务公司转企改制方案的意见,待市委编办批复。
(3)针对推进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深度融合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自查整改和专项督查。1月6日,通知要求权属企业于1月底前完成对公司章程、会议制度及议事规则等进行全面自查梳理整改,形成自查整改报告。2月26日至28日,组织开展巡察整改第二次月督查工作,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对挂钩联系企业进行巡察整改专项督查,检查组对巡察反馈提出的共性、个性问题及2017-2019年度基础性党建工作进行检查。二是加强议事制度学习和实操规范。3月4日,召开集团党委(扩大)会,组织集团领导班子成员、本部各部室负责人及各权属二级企业党组织书记,学习“三重一大”决策实施办法及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等规范性制度。会议要求今后相关事项的研究决策要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决策实施办法和会议制度及议事规则的要求执行,强化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讨论、科学决策。财政专项债已经2019年度董事会研究,纳入2019-2020年度融资计划。三是坚决落实问题整改。东海投资公司支委会及时通报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情况,组织公司领导班子、中层管理人员以及各部门业务经办人员等,学习《所出资企业投融资管理暂行规定》《所出资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等管理规定,以及《“三重一大”决策实施办法》《会议制度及议事规则》等内控制度,提高履职能力、防范决策风险。同时,完善会议议题征集程序,组织修正公司《会议议题征集单》,添加综合办公室会议审核程序,严把会议会务审核关口,自2019年12月18日起正式启用。四是全面提升依法治企和依法履职意识。3月4日,邀请盈科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以《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及董监高履职风险防控》为主题,为集团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副职以上管理人员以及各权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和业务骨干等75人作专题培训。
3.关于“坚守主责主业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工程建设项目推进缓慢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工程建设进度跟踪监管。在实施重点工程项目推进作战图月报机制的基础上,将滞后项目纳入重点工作挂图管理,并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定期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督促滞后项目将工期抢回来。二是召开专题会议协调解决存在问题。2019年11月14日召开项目建设推进专题会,会议听取责任单位关于工程项目建设进度滞后原因,并督促指导责任单位找准症结,强力推进。其中,水墨芳林推进效果显著,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的104%,城东埭头安置小区项目基本恢复正常施工,目前正进行基础分部验收工作及3#楼冲孔桩施工。三是开展项目巡查,并纳入年度经营绩效考核。2019年12月11日至19日,抽调权属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组成项目建设巡查小组,对2019年第四季度的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巡查并通报,共发出项目建设整改通知书5份,进一步加强工程进度督促力度,促进项目按计划推进。四是加快推进前期审批和征地拆迁工作。根据泉州市财政局、泉州市国资委《关于市级政府投资与市属国企投资责任划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指导和协助权属企业做好审批制调整为备案制项目的概算、预算报审事项。经与市国资委、财政局沟通协调,目前碧桂园周边市政道路(东海片区支十五等4条市政道路工程)的概算、预算审批工作已完成。同时,督促权属企业加强与属地政府沟通协调,加快解决影响项目进度的征迁遗留问题,目前影响北峰站西排洪渠西延段施工的2宗房屋已拆除。五是加强工程管理人员培训。制定2020年度工程管理人员培训计划,组织开展项目管理、安全知识、工程质量等专题培训,加强集团工程管理人员安全管理及项目推进能力。截至目前,已开展EPC总承包管理流程和计价模式专题培训一场,共176人次参加。六是针对城东南滨江片区改造、第二实验小学城东校区等项目建设滞后问题,城建国投公司根据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改按海岸线外移的方式对该基地进行申报,已继续配合市资源规划局与上级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国家近期开展的海岸线修测工作,并按市政府专题会议要求,于2019年12月13日再次启动项目范围内基地整治和改造工作,于12月23日将基地内积水基本排干。12月27日,开始对基地内旧池塘的围堰进行拆除清理,但昌盛渔业相关人员不断无理阻挠,导致拆除清理工作受阻,对此问题已于12月31日再次函请丰泽区政府按市政府工作部署,对城建国投公司的基地整治和改造工作提供全程保障。鉴于近期全国范围内防疫工作正在实施中,城建国投公司将待总体形势平稳后,争取在丰泽区政府的全程保障下继续推进基地整治改造工作,以契合项目用地相关申报工作。就项目基地申报用海事宜,将继续请市自然资源局结合此次海岸线修测,牵头向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七是针对“水墨芳林”项目问题,城建置业公司立行立改,推行责任状奖罚机制,截至2019年12月底,水墨芳林项目完成年度计划投资额的104%并开盘销售,销售住宅232套、销售额约4.8亿元,销售类住宅3套、销售金额约583万元。同时,加强工程建设进度跟踪监督,根据工程项目工作计划,每月报送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及时协调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纠偏进度;2020年1月3日,组织置业工程部、事业部工程管理人员到水墨华庭项目现场观摩学习施工工艺示范区,提升工程人员专业知识水平及工程管理能力。八是针对埭头安置房因受征迁遗留问题及中标单位投入不足的影响从而进展滞后问题,城建国投公司经商请市重点办、市住建局介入协调,项目于2019年12月10日开始复工,目前工程进展比较正常。2020年1月17日再次约谈施工单位,要求倒排计划,提供施工进度安排计划。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后进度与计划有一定出入,城建国投公司要求施工方采取措施加大复工力度,对现场主要技术负责人没法及时到位的情况,城建国投公司已于4月7日发出律师函,同时提请行业主管部门市住建局介入协调;对受征迁影响的部分,鉴于征迁协议一直无法达成且短期内没法解决,城建国投公司主动采取局部修改的方式,避开未征迁房屋,争取施工主动权。同时,将加强工程跟踪督促,在保证施工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采取措施加快推进项目进度。九是针对东宝花苑保障性住房接收移交后产权证无法办理迟迟未得到解决问题,住宅开发公司积极与市资规局、住建局、税务局、银行等对接,自筹资金补缴土地出让金,于2019年1月开始启动东宝花苑办证工作,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科学习办证相关业务要求,梳理办证手续流程,并按月通报办证进展情况。截止2020年2月20日,已有619户业主领取办证材料,共521户业主委托住宅开发公司无偿代办不动产权证书,目前,住宅开发公司作为项目业主,已全部落实应尽的所有业主办证告知通知义务,履行国企的责任和担当,免费为广大业主代办产权证。
(2)针对对项目指挥部划转过程的遗留问题主动化解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紧盯“久拖未决”项目。将指挥部移交“久拖未决”项目梳理分类报送市政府,并将此事项列入重点工作推进图,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定期报送工作进展情况。目前,东海片区滩涂区域纬五路等十三条市政道路工程(第一至九标段)绿化种植工程已完成结算;东海学园(晋光小学、市机关幼儿园)等7个项目设计、勘察已完成结算;潘山启动区市政支一路、普贤路延伸段A标段、东宝花苑二期等3个项目已完成财政结算批复,滨江北路改造项目一期工程中芸洲渠化岛(北侧)绿化景观工程结算已报主管部门审核。二是紧盯“已竣工未移交管养”项目。梳理分类并分析原因,督促责任单位与市城管局和丰泽区政府加强沟通协调,加快移交进度。目前,宝秀小区周边市政道路(1、5号路)I标段、泉州一中南侧市政道路(附四路)、东海污水厂尾水综合利用管道工程等项目已移交管养单位;潘山启动区市政支一路工程正在办理移交手续。三是紧盯“报批手续不完善”项目。督促权属企业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目前,海星小区扩建一期经积极协调解决了开闭所建设及地下车库变更未审批等事项,已顺利完成规划验收。四是紧盯项目“财务账务处理”。住宅开发公司、东海投资公司已对指挥部移交过来的财务资料进行会计科目分类设置,并将科目设置情况报送集团计划财务部备案。集团已将“久拖未决”项目梳理分类报送市政府协调解决,正待市政府明确处理意见。
(3)针对国有资产资金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建立应收账款月报制度。印发《泉州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加强应收账款管理的通知》,自2020年1月始,要求各权属企业每月按时汇总上报,集团根据账龄和欠款性质督促落实。二是建立资产动态管理机制。要求权属企业加强和土地部门、丰泽区政府、城东街道办事处及各社区等相关部门开展核对,摸清家底,逐一建立台账,集团资产运营部定期更新台账。三是推进被占用东星社区地块管理。2007年4月,因大坪山人行隧道建设需要,原城东指挥部以城建国投公司名义委托泉州市地产开发公司代征城东街道东星社区后园、玉田小组148亩土地(该地块包含在代征土地范围内),经查,指挥部当时只支付给东星社区居委会土地补偿款和地上物补偿款共8875035元,地块上的房屋征迁由丰泽区政府、城东街道办事处及东星社区居委会负责实施,至今代征土地范围内仍有5宗近3000平方米房屋未征迁,导致周边已签订征迁协议的建筑物无法拆除,土地无法交付。经协商,由城东街道办事处牵头管理位于东星社区的12.5亩已征未用土地,并作为临时用地委托东星社区具体管理。2020年4月10日,城建国投公司已发函至东星社区,要求加强对该地块上房屋的管理,做好后园、玉田小组12.5亩土地范围内临时搭建房屋的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治工作。目前丰泽区政府正积极推进该地块的招商引资工作,城建国投公司正持续跟踪跟进招商引资工作。一旦该用地征迁工作完成,抓紧由用地业主与城建国投公司结算已征土地费用。四是推进凤屿社区王某旧房应拆未拆问题。城建国投公司多次与城东街道办事处就该房屋拆除工作进行沟通,制定工作方案,2020年3月18日,凤屿社区应拆房屋业主已全部搬迁完毕。五是积极追缴拖欠店面租金。截至2019年12月31日,城建国投公司已通过法律途径向相关当事人追缴所拖欠租金20.003859万元。针对此类问题,将加强租金收取工作管理,强化监督,一经发现拖欠租金情况出现,及时催缴,催缴无效时立即采取司法途径等措施,确保公司利益。六是清理被占用安置房,回收店面购房款。①建立台账并联系国家电网,对空置房源全部进行电网终端停电,2019年12月15日,全面完成56套被占用安置房清理工作,并由专人配合物业进行抽查、跟踪清理,无出现反复被占用现象。2020年3月,西华洋片区建设指挥部征迁组已拟定《西华洋滞洪片区改造项目现房安置实施方案》,待提交指挥部会议研究通过执行。②截至2019年12月23日,已将电信公司、农商银行欠款75.48万元和365.7万元全部追缴到账。
4.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不强”的问题
(1)针对信贷风险突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多渠道推进跟踪回款情况。2019年10月底已经将大部分发放的委托贷款收回,南安景瑞石材公司已按期收回贷款资金。本益新材料股份公司、泉州汇丰傢俬有限公司2家小微贷企业1850万元因无法如期还贷,按市政府专题纪要﹝2018﹞150号要求给予展期。①本益新材料股份公司贷款逾期后,城建国投公司于2019年9月17日向法院提起诉讼,2019年12月11日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根据民事调解书约定执行,及时跟踪回款情况;②泉州汇丰傢俬有限公司贷款逾期后,城建国投公司于2019年12月5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于2020年2月27日网上开庭审理,由于双方对调解方案中的还款期限和免罚息等条款无法达成一致,当日法院审理无果。4月7日再次开庭,法院组织双方对新的调解方案进行磋商,考虑到企业受疫情影响,城建国投公司对还款期限再给予适当延后,目前双方基本达成共识,法院近期会组织网签调解书。二是多维度开展业务培训。2月,集团财务部、审计部分别组织针对巡察反馈问题专题培训和《2020年企业内控与风险管理专题培训》自学活动,全面提高业务人员风险防控意识。城建国投公司组织财务、工程、资产、征迁等相关人员参加。
(2)针对内控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规范银行账户管理。2017年11月出台《资金集中管理办法》,银行账户由集团审批后方可开户。2020年1月印发《泉州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规范银行账户管理的通知》,督促权属企业落实。2019年以来,三大片区及权属企业已主动清理账户31个,鉴于片区开发建设、征迁安置等资金需求量大,目前存量贷款扣息均须对应银行账户,片区征迁补偿、公维金、小微债等均需使用专用账户,且为配合集团做好筹融资和发债工作,因此部分账户暂时无法销户。今后将根据存量贷款和企业经营需要,加强与银行沟通对闲置账户逐步进行销户,严格控制银行账户开设数量。二是规范发行债券审批流程。通过集体研究约束自由裁量空间,先召开党委会对发行债券产品的可行性进行审批,然后再召开总经理办公会对发行债券的细节进行研究,最后再召开大宗物资采购小组会议对招投标细节进行研究,所有债券发行均通过综合评分法以公开招投标选取承销商。如:2019年1月10日召开党委会、董事会研究同意集团发行中期票据事宜,11月5日召开党委会、董事会研究同意发行ABS事宜;11月28日召开总经理办公会研究集团2019年度第三、四期中票和ABS招标工作事宜;12月13日召开大宗物资采购小组会议对招标细节进行完善,并公开挂网。三是完善内审制度体系,优化内审结构。出台《泉州城建集团有限公司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暂行办法》《泉州城建集团有限公司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管理办法》;同时在年度审计计划将根据2020年人事变动安排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增加了经济责任审计占比。推行一审多项,完成城建国投公司、东海投资公司工程项目管理效益审计立项并进驻东投进行审计。
5.关于“民主集中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2018年3月出台《泉州城建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制度及议事规则》,2018年4月出台《泉州城建集团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实施办法(试行)》,并于2020年3月进一步完善《泉州城建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制度及议事规则》。现设有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专题会议等会议,提高民主决策水平和综合管理效能。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党委研究讨论前置程序。2019年共牵头研究重大事项160余项,坚持按权限决策,坚持集体决策,坚持民主决策。三是针对研究法石项目征迁安置资金拨付问题时党支部书记第一个表态同意问题,东海投资公司及时通报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情况,支部书记带头检视反思,剖析根源,引以为戒,今后将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充分发挥领导班子整体作用;组织公司领导班子、中层管理人员以及各部门业务经办人员等进行教育培训,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所出资企业投融资管理暂行规定》《所出资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等管理规定,以及《“三重一大”决策实施办法》《会议制度及议事规则》等内控制度,提升履职能力、提高民主科学决策、防范决策风险。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关于“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担当不够”的问题
(1)针对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责任落实落深落细。强化集团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坚决落实“四个亲自”,党委班子其他成员结合分管领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领导责任。集团党委书记及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于1月中旬和2月底分别带队对挂钩联系企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监督指导权属企业党组织开展意识形态工作及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工作。二是层层修订完善“两个责任”清单。结合集团实际细化完善相关内容,于3月4日提交集团党委(扩大)会议研究。3月10日,正式印发《泉州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清单》,各权属企业党委(总支、支部)于2020年3月底完成相关修订工作。
(2)针对压力传导逐级递减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集团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建立并实施领导人员挂钩联系企业工作台账,主动将党委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领导责任和对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工作“一岗双责”落实落深落细。二是加强业务管控,层层传导压力。建立集团纪委联动监督工作机制,加大对业务管理管控和监督,紧盯“重点岗位”和“敏感领域”,运用好党风廉政“六必谈”制度工具,12月27日,开展以落实全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警示教育大会为主题的廉政提醒谈话,集团总部共谈话 28 人次,8家权属企业共谈话 75人次。三是增强内审队伍力量,提高内审覆盖率。修订内审机构“三定”方案,增加专业内审人员编制2名;完成年度审计计划立项,全年安排财务收支项目7个,覆盖权属企业16家,三年内完成内审整改率100%。继续推行一审多项,聚焦片区建设,开展工程项目管理效益审计。截止2020年2月20日,已入驻东投进行财务收支审计及工程项目管理效益审计。
2.关于“纪委监督执纪问责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运用“四种形态”不精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充分用好“第一种形态”。2019年12月底,集团及权属企业集中一段时间开展廉政提醒谈话,由各企业“一把手”与其他班子成员分别谈,其他班子成员与分管范围内的职能部室负责人、与挂钩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及重要、关键岗位的管理人员分别进行“一对一”的提醒谈话,坚持抓早抓小抓预防,加强提醒教育,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共对28 人次进行廉政提醒谈话,8家权属企业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共 75人次。二是修订集团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谈话制度。2020年3月4日提交集团党委会研究通过,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落实“五种谈话”,强调“六个必谈”要求,使廉政谈话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不断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三是加强纪检业务学习。认真组织专职纪检监察人员加强教育提醒,坚持利用纪委每周工作例会组织纪检监察人员强化业务知识学习,重点学习上级纪委会议精神、党章党规党纪、规则规定、审查调查和“走读式”谈话安全等监督执纪业务,不断提升纪检监察人员履职尽责能力。四是规范处置问题线索。整改以来,集团纪委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以及《监督执纪工作要求及主要文书规范》等程序要求,对16条问题线索规范开展处置,去年11月以来诫勉谈话2人次、批评教育10人次,提醒谈话1人次。五是对谈话函询加大核实力度。整改以来,已对9件问题线索的函询情况开展核实,并将2018年反映一名集团中层干部的信访问题的函询件,采取初核方式,对所反映问题和被反映人函询的说明情况是否属实进行核实,现已对被反映人涉嫌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2)针对监督触角延伸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增加专职纪检监察人员编制。集团党委研究调整集团“三定”方案,增加监察室4名人员编制,充实纪检监察队伍力量;集团纪委聚焦监督这个基本职责、第一职责,设立2个监督检查组,对挂钩联系的权属企业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领导班子行权履责、遵守党章党纪、法律法规和廉洁从业等方面情况强化日常综合监督,实现监督力量下沉,主动靠前监督。二是修订“纪检监督在一线”机制。于2020年3月30日提交党委会研究通过。根据集团纪委深入企业和项目一线调研座谈情况,进一步深化工作机制,形成在项目一线设置监督员、明晰职责、公开监督方式、落实监督情况日常报告、定期回访等5项具体措施,将纪检监察的监督“探头”延伸至工程一线,充分发挥监督员的“前哨”作用,抓早抓小,努力打造廉洁工程项目。三是建立集团纪委联动监督工作机制。于2020年3月30日提交党委会研究通过,出台《关于建立集团纪委联动监督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强化集团纪委协助引导功能,建立由纪委牵头、各部室负责人参加的联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各部室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及时反馈监管情况并移交问题线索,集团纪委视情联合开展监督检查,形成监督合力,对重要经营业务事项、权力运行重点环节、廉洁风险易发多发领域和关键岗位强化监督,扩宽主动发现问题线索的渠道。四是开展廉洁风险排查防控工作。2019年12月12日下发《关于开展经营管理廉洁风险排查防控工作实施方案》,集团本部及权属企业对经营管理重要业务事项开展廉洁风险排查,共对工程、财务等142个业务事项绘制流程图,排查出361个廉洁风险点,评定出高等级风险点74个、中等级风险点206个、低等级风险79个,制定相应防控措施311条,初步建立廉洁风险防控体系。五是加大办理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改变之前集团纪委发现问题线索主要依靠上级转变信访件的状况,通过群众举报、巡察移交、监督检查发现等方式,2019年以来,共收到信访举报8件,梳理排查问题线索24条,严格按照《规则》《规定》等要求,已完成函询单位、人员12次,初核9件,给予党纪立案1人、诫勉谈话1人、批评教育10人、提醒谈话1人,移交转交处理2人,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有效提高自办案力度和依法依规执纪水平。
(3)针对警示教育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丰富教育形式。2019年以来,集团党委、纪委紧抓“关键少数”的教育监管,发挥以上率下引领作用,先后组织集团及权属企业领导人员、中层管理人员、重要岗位人员参观鲤城区警示教育基地、上廉政专题讲座等3次警示教育活动,开展1次“树清风、过廉节”主题承诺活动,通报“两个责任”落实不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等典型案例共35起,强化警示警醒,增强党员干部职工廉洁从业意识。二是专项整治公车违纪频发问题。2019年10月31日,集团组织所有公务车管理员和驾驶员近45人开展公车使用管理专题警示教育,以案明纪,通报集团查处的公车私用问题、剖析原因,并解读公车管理制度、强调纪律要求,进一步增强规范管车用车责任意识。2019年9月修订出台《泉州城建集团总部及权属企业公务用车使用与管理办法》,强化公务车的使用管理和监督,加大对驾驶员的管理及奖惩追责。同时,强化监督检查,集团纪委结合中秋国庆、元旦春节期间监督检查权属企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紧盯“四风”问题工作情况,重点监督抽查公车日常定点停放、节假日入库、用车台账管理、费用报销等情况,有效督促各级企业落实集团新修订出台《公务用车使用与管理办法》,严防违规用车问题发生。
3.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未绝”的问题
(1)针对超标准发放薪酬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列为问题线索,督促整改处理到位。于1月7日对地下管网公司进行函询并督促整改,责成相关人员按规定全额退回,并对公司工资管理部门负责人、公司负责人共2人进行批评教育。二是举一反三,组织专项学习和检查。将《企业工资总额相关规定》培训列入年度培训计划中,并于2020年2月28日由集团人力资源部开展培训,3月10日组织对地下管网公司2019年度工资总额进行专项审查。截至4月14日,已有28人退回地下管网公司2016-2017年度超发工资共计91056元,尚有1名离职人员2644元未退回,正积极进行清退工作。
(2)针对违规报销个人费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集团纪委将此问题列为线索,于1月7日对安居工程公司进行函询,督促安居工程公司抓好整改。2019年12月中旬,安居工程公司查找管理薄弱环节,修订《管理费用开支标准及报销流程暂行规定》,并于2020年1月15日前组织涉及的12名员工退回13辆车的停车物业费合计5670元,费用全部整改到位,并对1名原财务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同时,集团于2020年2月28日组织对安居工程公司进行财务报销制度专项检查,进一步严肃企业工作纪律和财经制度,及时查堵漏洞。
(3)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追缴违规费用。列为问题线索,于1月7日对三家公司分别进行函询,了解问题事实情况,切实抓好整改,对学历提升费报销审核审批把关不严的管理人员、企业负责人进行严肃处理。城建国投公司于12月30日前全额收回24人共8800元独生子女慰问金,1人学历报销费用16500元,并对1名原财务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丰泽商城公司全额收回2013年-2016年2名员工违规报销的2笔学费共11840元,并对人事管理部门负责人、公司负责人共2人进行批评教育;住宅开发公司全额收回原合署办公事业单位等6人报销学历提升费共计40855元。二是是强化制度约束。严格执行《职称聘任管理暂行规定》《员工培训管理制度》,确保津贴补贴规范有序。2020年1月,下发《泉州城建集团关于聘任徐雄伟等102位同志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通知》《关于报送2020年度培训需求的通知》,有效把控职称聘任,杜绝企业领导人员参加高收费社会化培训现象。
(4)针对公务接待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迅速组织整改。列为问题线索,于1月7日分别对城建置业公司、东海投资公司进行函询,查清问题原因,并对接待费报销审核把关不严的原财务审核人、现财务负责人和公司负责人共3人进行批评教育,针对接待费单据不完整、现金支付等报销管理不规范情况,督促建章立制,狠抓落实。城建置业公司立即组织开展自查工作,并于2020年2月21日印发试行《泉州市城建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管理费用开支标准及报销流程暂行规定(试行)》《泉州市城建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东海投资公司于2019年12月发函告知土地开发公司(原东海指挥部)进行整改,已补齐原东海指挥部该次会议费的相关附件资料,包括会议通知、人员签到表、会务费明细等。二是加强规范管理。修订出台《泉州城建集团总部和权属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实施细则》,向权属二、三级企业传达学习市国资委关于所出资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监督检查情况通报内容,规范商务接待流程和接待费支出,有效堵塞管理漏洞。三是做好自查督查。结合2019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分别于1月中旬、2月中下旬,通过集团领导带队督查、企业自查、线上检查等形式,对各权属企业公务接待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督促跟进公务接待不规范整改落实。同时,2019年11月18日顺利完成市国资委关于所出资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监督检查,经检查集团无违反规定情况。
(5)针对公车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2014年10月,市国资委党委已对该问题责任人丰泽商城公司原党支部书记、经理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行政撤职处分。2020年1月,丰泽商城公司依规公开拍卖超标小汽车,2月27日完成竞拍,3月3日与买方完成产权变更手续,3月13日收到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转入的车辆拍卖成交款120100元。二是严格执行《泉州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总部和权属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实施细则》《泉州城建集团总部及权属企业公务用车使用与管理办法》,做好公车日常使用监督管理和权属企业公务用车购置审批。2019年8月至9月完成集团所有公车安装北斗定位装置并纳入市企事业公务用车平台管理,充分借助平台加强对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要节日的公车定点停放检查。
4.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的问题
(1)针对个人长期拖欠公款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经与3名相关人员进行核对沟通,分别于2018年12月和2020年1月22日,全额收回借款1269元和6877.51元。二是市政工程公司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从根本上堵塞个人借用公款拖欠的问题。今后,职工因公出差借支差旅费(含业务员、采购员),将严格审批手续,控制数额,限期结清。
(2)针对为业务往来企业垫付货款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核实处理。①公司尚处于成立初期,业务经验不足。2018年5月,资产运营公司经集团同意开展建材贸易业务,从集团内部“城建•水墨芳林”项目为起点。经多次与天衡律师顾问、集团内部相关部门、方圆建设公司磋商后,2018年11月与方圆建设公司签订合作协议,该协议明确所供应的建材仅使用于“城建•水墨芳林”项目。合同签订时,由于公司仅成立不到半年,业务经验不足、专业业务人员未配备齐全,未及时发现该业务可能存在资金风险。②财务人员在账务处理时不规范。在对该项经济业务进行账务处理时,未充分考虑会税差异,仅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执行,未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及时确认销售收入。所以在货物发出时只做购入的账务处理,待收到货款时再确认销售收入。鉴于该公司为新成立单位,主要系工作经验不足造成的问题但未造成损失,集团决定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工作提醒谈话处理。二是整改提升。资产运营公司已于2019年5月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对账务进行调整,确认了少计的营业收入,相关贸易合同于2019年7月15日终止,722.18万元材料款已按照合同约定于2019年12月31日全额收回,没有造成任何损失。同时,制定《泉州城建建材有限公司贸易业务流程管理办法(试行)》,组织公司财务人员参加会计专业知识培训,提升风险防控能力。
5. 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针对少计资产价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账务处理。2019年12月对会计科目进行合理调整。聘请专业机构对办公大楼进行评估,2020年2月按评估报告的市场公允价值6450万元完成账务调整;住宅开发公司已于2019年12月31日进行调整账务,购入财务软件1万元已进入无形资产,购置办公家具9.14万元进入固定资产;市政工程公司已于2018年11月进行账务处理,将购买工程计价系统费用1.08万元转入无形资产,已计提的累计折旧转入累计摊销。二是强化日常管理。在账务系统中设置账务处理流程为:会计助理经办、主办会计复核、财务经理审核,强化账务核算。加强内部沟通,实行帐目与实物管理分开,进一步加强对国有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三是组织业务培训。2020年2月14日组织财务专题培训,将相关单位的财务问题列出,通过财务制度及其他相关制度解读,举一反三,杜绝再发生此类情况。同时,组织财务相关人员完成2019年度线上会计继续教育培训,加强财务管理水平。
(2)针对虚增当年收入和利润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集团代收华远公司的水电费22.66万元,已于2019年12月进行账务调整。二是2020年1月7日,城建国投公司副董事长以及总经理与原财务负责人进行工作提醒谈话。三是2020年2月14日,组织财务专题培训,将相关单位的财务问题列出,通过财务制度及其他相关制度解读,举一反三,杜绝再发生此类情况。
(3)针对少列当年收入和利润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城建国投公司发行的“16泉州城投小微债”是市政府为加大对本市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借助城建国投公司AA+信用评级平台发行的,城建国投公司不以盈利为目的。小微债资金到位后因监管银行在委贷具体操作上的原因造成债项资金闲置,增加了城建国投公司的成本,因此城建国投公司把收到委贷利息直接冲减小微债应付利息。根据巡察组意见,城建国投公司于2019年12月底前将所述委托贷款业务利息1545.7万元计营业收入,进行账务处理,实收利息计入其他业务收入-利息收入,并计提增值税销项税115.6万元,已于2020年1月10日进行纳税申报。同时,组织财务部门人员参加2020年2月集团组织的财务专题培训,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杜绝再次发生类似问题。
(4)针对多列或少列成本费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针对2018年中秋国庆活动及服装费已于2019年12月调整列入工会经费。二是已在新中大账务系统中完成会计科目修改,对公务用车实行单车核算,由综合办公室对公车费用进行审核及登记台账,确保如实反映公车支出情况。三是城建国投公司已于2019年12月底前进行账务处理。四是住宅开发公司已于2019年12月底调整中秋、国庆活动费用会计凭证,并严格按照《泉州市住宅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公务车管理规定》,对公务用车进行单车核算。五是市政工程公司已于2019年12月把田安路632号C幢房屋“代持”期间记入资产价值的房产税及土地使用税990725.69元账务调整记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并结转记入未分配利润。六是资产运营公司已于2019年5月将植被恢复费691.62万元作为在建工程费用,由“其他应收款”科目调整至“开发成本”科目。同时邀请仰恩大学会计专业老师为财务人员进行专题授课。七是2020年2月14日,集团组织财务专题培训,将相关单位的财务问题列出,通过财务制度及其他相关制度解读,举一反三,杜绝再发生此类情况。
(5)针对未计提减值准备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财务人员每月前往闽侨置业公司催讨借款,截止2019年12月,又陆续收回借款本金60万元,现已累计收回304万元。已进行计提减值准备的账务处理,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并冲销“其他应收款”科目,待后期收回款项时,冲回已计提坏账准备。二是2020年1月20日,法律顾问已向闽侨置业公司发送催收律师函。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闽侨置业公司于2月中下旬复工,继续开展整合相关工作。之后因接受市委巡察组巡察,根据要求暂停所有经营业务,故发函至今闽侨置业公司未再偿还借款本金。丰泽商城公司将继续密切跟踪了解闽侨置业公司的经营动向和偿还借款等相关事宜。三是邀请仰恩大学会计专业老师为丰泽商城公司全体财务人员进行专题培训,提升业务能力。
(6)针对有关纳税问题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关于专家评审费,前期洽谈的授课费和评审费为税后金额,集团本部及住宅开发公司均已根据相应凭证完成补缴手续。二是已与税务所工作人员进行沟通协调,并将需要计入个人所得的,全部计入纳税。三是组织财务专题培训,将相关单位的财务问题列出,通过财务制度及其他相关制度解读,举一反三,杜绝再发生此类情况。四是住宅开发公司组织财务人员对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新税法进行专题学习,并严格按照《个人所得税》相关规定,加强劳务报酬报销、审核流程。1月15日报税时,已经咨询12366电话,与片区管理员沟通确认后再报税,并严格按规定进行劳务费等费用的纳税申报。
(7)针对支付手续不完整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2019年6月,巡察组向东海投资公司反馈云山片区棚户区改造工程主体工程财政助审费支付审批手续不完整问题,东海投资公司迅速组织人员于2019年7月向原东海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人说明情况,并及时将审批手续补齐。该项目主体工程财政助审费结算按照原东海指挥部付款审批会签流程执行,于2017年1月9日由经办人提请发起会签流程申请,2017年1月12日完成经办人所在部门、财务组等部门负责人审批会签手续,由于节前需付款审批文件较多,经办人员将该笔付款审批表与其它工程付款审批表累积在一起,并集中报原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人作最后审批,原东海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人最后审批时遗漏了该笔付款的签名,经办人员也未能及时发现,导致手续不完整。该问题系经办人员操作不够细致严谨等原因造成,东海投资公司以该问题为鉴,组织对付款审批表等资料进行再梳理、再清查、再核实,同时加强对相关业务人员学习培训,防范管理风险,杜绝再次发生类似问题。
6.关于“‘四风’问题有所回潮”的问题
(1)针对“文山会海”仍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健全完善公文处理制度,于2019年5月5日和7月9日,分别印发《泉州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规范公文处理工作的通知》《关于保证公文质量、提高办文效率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公文报送,严格控制文件数量,提高公文处理水平和质量。2019年1月-12月,行政发文数量共计168份,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69份,下降比例达29%。二是精简会议,严格审核会议议题,提倡合并开会、套开会议。坚决杜绝用会议贯彻会议,不开无实质内容的会、准备不充分的会、照搬上级精神的会、长期议而不决的会。2019年1-12月,共召开行政会议58次,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18次,下降比例达24%,文山会海现象明显改善。三是提升公文处理效率,持续推行OA行政办公系统,优化公文管理等23个模块,加速公文流程,减少办文时间;组织开展OA系统实务操作培训会1次,并多次到权属企业指导OA系统功能使用。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关于“党建主体责任抓而不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班子自身建设。建立并执行2020年度集团领导班子成员挂钩联系企业工作台账,主动将党委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领导责任和对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工作“一岗双责”落实落深落细。二是加强监督指导。严格按照会议制度及党委工作规则,坚持将基层党组织和党组织书记设置、调整作为党委会研究重要事项,把严把牢组织建设关;对个别党组织书记配备不合规的问题,在内部深化整合过程中及时推动整改:①2019年10月,市政工程公司召开机关党支部党员大会,由13名正式党员选举产生第一届支部委员会。②因集团深化整合,原安居工程公司机关党支部书记已不再担任该职务,2020年2月底,安居工程公司机关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补选庄学泳同志为机关党支部书记。③2019年9月18日,将城建置业公司党支部升格为党总支,由集团党委直接管理,10月底,经组织考察,陈辉煌同志任城建置业公司党总支书记。三是强化压力传导。按照市委、市国资委党委要求,结合集团实际细化完善《泉州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清单》,并制定印发《泉州城建集团党委2020年工作要点》,细化量化实化基础性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工作、“一企一亮点”等具体工作要求,强化工作责任传导。集团党委严格贯彻《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条例)》,集团本部及各权属企业均将党建工作经费按规定比例纳入2020年度管理费用预算。四是落实检查整改。由集团主责办牵头、巡改办配合成立专项检查小组,由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对各挂钩联系企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暨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2020年2月26日至28日,组织开展巡察整改第二次月督查工作,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对挂钩联系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情况进行检查,并针对特殊时期强调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提出指导意见。同时,检查组对巡察反馈提出的共性、个性问题及2017-2019年度基础性党建工作进行检查。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党务工作培训。拟定2020年度党务工作培训计划,指导督促权属企业党组织学习运用《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及党组织工作规则开展工作。3月3日,组织各级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分管领导、党建工作部门负责人、党务工作人员等60余人,开展党建工作专项视频培训及交流活动,提高履职能力。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按照要求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等,规范相关程序,严把程序关、内容关、质量关,加强经常性教育、管理、监督、检查。2019年12月10日,召开集团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相关会议材料已按要求梳理报送至市国资委党委、驻委纪检监察组及市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抄送市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等;12月上旬,各基层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结合年度“三诺”工作开展情况民主评议党员;2020年1月14日召开集团党委领导班子述责述廉会议,党委书记对班子成员逐一点评,各级权属企业于2月底前完成年度述责述廉工作。三是严格程序规范和质量把关。即知即改,要求城建置业公司、城乡物业公司、地下管网公司对照巡察反馈问题,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及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同时,要求权属企业于2月底前完成对2017至2019年度党建工作的全面自查,重点对照自查“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基础党建工作落实情况,形成自查整改报告,并于两次集团巡察整改专项督查中,对权属企业2019年度党建工作程序和内容质量进行指导、督促完善。
3.关于“党建规范化建设基础不牢”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基层组织选举程序。3月12日,由集团党委副书记对市政工程公司、资产运营公司党总支部书记进行工作提醒谈话。3月17日下发通知,要求市政工程公司、资产运营公司党总支部就越权批复所属党支部换届选举问题进行整改。城建置业公司党支部于2019年9月升格为党总支部,于2020年3月11日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总支委员会。二是强化责任传导。结合市国资委党建工作检查内容,梳理检查项目明细,提高基层党组织书记落实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及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情况分数占比。在年度经营管理业绩考核中,将党建工作单列考核,并提高权重,传导责任压力,杜绝党建、经营“两张皮”现象,推动党建工作做实做细。三是加强党务工作队伍建设。拟定2020年度党务工作培训计划,以“请进来、走出去”的形式,强化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培训培养。1月6日,依托党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要求各级党组织抓好《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四是加强发展党员工作的宣传力度和广度。2020年1月6日,拟定并向市国资委上报集团党委年度党员发展计划。3月底,完善集团党委“三个一线”党建工作机制,将入党申请人、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等放置项目一线、基层一线、服务一线,将一线作为党员干部的发掘地和培养地,实现年度一线发展党员比例达25%。其中,2019年12月,经城发公司支部党员大会研究决定,同意确定李梓扬、尤泳城2名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城建置业公司石明忠、程炳风转为预备党员。4名同志均为项目一线职工。五是自2019年10月起,集团各级党组织均已按照相关规定逐月向上级党组织足额缴交党费。2月底前,集团本部及各基层党组织对2019年度党费收缴、使用及管理情况进行梳理公示,并逐级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制度。六是党内关怀帮扶常态化。1月21日,集团领导分组带队走访慰问城建国投公司、住宅开发公司、城乡物业公司、丰泽商城公司、自然资源中心等权属企业的困难党员职工、退休老干部、项目一线干部职工。
4.关于“‘党管干部’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修订人事管理制度。修订并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登记备案人员因私事出国(境)审批事项的通知》《关于开展权属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若干规定》《集团会议制度及议事规则》《泉州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清单》,加强三级企业人事管理。二是重点督查薄弱环节。在2020年1月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中,对各权属企业2018年度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情况问题中关于选人用人事项进行重点检查。三是开展人事业务培训。将《选人用人相关制度》培训列入年度培训计划中,并于2020年2月28日开展培训。四是在深化二次整合重组中,城建置业公司升格为二级企业,该同志已不再担任置业公司副总经理,调整为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安居工程公司组织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各部室负责人、人事管理相关人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泉州城建集团人事管理有关问题的规定》等人事管理制度,并于2月中旬制定《人事管理有关问题的规定》。
(2)针对主动担当精神不足,存在求稳心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持续开展优化整合工作。①2019年9月,集团启动深化二次整合工作,对安居工程公司进行拆分,形成安居工程公司(工程咨询业务板块)和城建置业公司(地产+物业板块),让地产置业板块独立出来,满足地产板块业务快速决策要求;②2020年3月,集团启动三四级企业整合优化工作,将13家三级权属企业(不含未改制划入企业、与民营混改企业)和3家四级全资权属企业全部整合到二级企业中,重新定位二级企业主营业务,对存在内部同质化竞争进行调整,做实二级企业,压缩管理层级、精简组织机构和人员。二是建立激励机制。如2019年4月出台《泉州城建集团权属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规定》,2020年3月,出台《关于开展权属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有关工作的若干规定》,解决干部能上能下的通道问题;下发《关于明确权属企业自主经营投资项目正向激励机制的通知》,完善年度经营管理业绩考核加分项目内容,明确给予项目资金和决策服务支持,合理拉开企业领导人员收入分配差距,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
5.关于“企业管理人员选任工作不严谨”的问题
(1)针对推荐考察程序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业务培训。2020年2月26日,集团组织本部及各权属企业从事人事管理工作人员开展选人用人专题业务培训。会上强调选人用人程序问题,尤其要关注民众基础和群众公认度。二是注重选聘对象群众公认度。2019年6月份以来共选聘三批次22名干部,选聘程序均严格按照人事管理相关规定,且22名干部在民主推荐环节中均取得最高票数,其中16名干部在组织考察民主测评中获得总体评价“优秀”满票。2019年度一报告两评议工作中,集团选任干部工作经民主评议,选人用人工作的总体评价满意度分值100分,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满意度分值100分,对新提拔干部的看法满意度分值98.26分。
(2)针对执行任前审核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情况核实。①关于“2018年1月研究的7名人员任免决定,有5名计生情况在会议研究后审核”的问题,主要原因:一方面,2018年1月9日集团党委研究7名领导岗位人员任职决定时,集团处于筹建运营初期,尚未制定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对干部选聘的考察工作未制定明确工作要求,直至2018年1月15日,集团才正式出台《泉州城建集团人事管理有关问题的规定》(泉城建[2018]19号),制度中对选拔任用程序、考察材料,包括计生审核情况等进行明确规定,并在之后的选人用人工作中严格工作制度,规范执行程序。另一方面,该批次选拔任用的领导岗位均为当时的急需紧缺岗位。2017年9月,北峰丰州指挥部、滨江北路领导小组、见龙亭指挥部等3个片区指挥部同时撤并,项目建设任务全部移交城建集团,移交工作任务十分繁重,为确保工程项目不断、人员不乱、人心不散,相关权属企业急需配备部分班子成员。②关于“集团党委会研究决定权属安居工程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任命时,纪检组有关廉洁和街道计生审核情况均在会议决定之后的2-3天才反馈”的问题,主要原因:2018年5月正值集团二次整合重组期间,安居工程公司班子副职领导均已到位,但公司的党委书记、董事长尚未选任,根据公司工作需要,急需配备党委书记、董事长到位开展工作。集团党委于2018年5月21日确定考察对象后即发出征询,征求有关部门对考察对象在计生、廉洁等方面的意见,5月27日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泉州市住宅建筑设计院对其计生情况进行审核,反馈该同志无违反计生问题;泉州市住宅建筑设计院党支部回复该同志无违反廉洁规定的问题,收到上述两项反馈意见明确考察对象无问题后,集团党委会研究讨论决定拟任人选。2018年5月30日才收到市住建局纪检组关于该考察对象无存在违法党风廉政规定的回复,但选拔任用程序是完整的、有效的。二是组织业务培训,2020年2月28日组织选人用人专项培训,加强选人用人制度的学习宣传,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技能。三是即知即改,严格执行任前审核制度、试用期满考核等制度,坚决杜绝出现“先提后核”情况。四是2019年12月,制定选人用人工作流程图并梳理选拔任用工作廉洁风险点。此后的选人用人工作严格按各项制度和程序执行。
(3)针对个别岗位设置未经报批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调整组织机构,在2018年5月开展内部二次整合过程中,已将代建项目管理中心整合到市政工程公司。二是优化集团本部“三定”方案,2020年1月6日党委会研究通过集团本部“三定”修订方案,3月26日正式向市国资委报送《泉州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集团本部“三定”方案的请示》,3月31日市国资委党委已正式批复同意。
(4)针对企业招聘工作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1)情况核实。①关于住宅建设公司建筑设计师、造价工程师岗位人数比例为1:1,未达到开考标准仍完成招聘的问题,主要原因如下:一是片区公司任务重、专业技术人才极度匮乏。住宅建设公司原为市住建局下属单位,公司原专业技术人员及业务骨干大部分为事业编制人员,2017年市属国企整合重组划入城建集团时,仅保留10余名临时聘用的企业编制人员,且大部分为非专业人员。2018年初,正值北峰丰州组团指挥部撤并移交之时、西华洋片区谋划启动之际,住宅建设公司项目多、任务重,当时的工作人员完全无法承担片区开发重任,急需快速补充人员。二是岗位招聘条件要求较高。建筑设计师、造价工程师均属于专业技术和工作经验要求较高的岗位,所以集团对这两个岗位条件设置要求较高。但集团的薪酬待遇不高,达不到两个职位在市场上的行情水平,所以当时报名人数不多。三是招聘工作周期长、成本大。集团每开展一期招聘,从招聘到实际到岗,前后需要花6个月的时间,周期长、成本大,开展一次招聘工作实为不易,集团希望在该批次招聘中能招到这两个急需紧缺岗位的人员。四是复试环节把关严格。集团在招聘简章中明确“若同一招聘岗位所有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均低于70分,则视情况可取消本岗位本次招聘计划”,报考人数少于1:3的,若报考人员综合素质不符合岗位任职要求,在面试环节仍可予以筛除,两个岗位录用人员的面试成绩均符合录用要求,且集团对公开招聘人员设置六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需接受考核,考核达合格以上等次方可正式聘用,不合格则予以解聘。所以基于上述四点原因,在开考比例达不到1:3的情况下,人力资源部经逐一征求集团领导意见后仍然予以开考。录用的两位同志表现优异,年度考核均为优秀,现均为公司业务骨干。②关于住宅建设公司招聘财务经理时,一名考生只有高级会计师证享受免笔试的问题。出现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是该批次公开招聘工作量大,集团人力资源部工作人员较少(仅三人)、业务不够熟悉,为确保考务工作按期开展,集团将部分工作分解到权属企业、委托外部专业考试机构一同开展,如在报名登记、审核阶段主要由集团本部联合城建国投公司、住宅开发公司共同开展,具体考务工作(含报名费缴纳、笔试准考证发放、考试安排、考卷设计、阅卷等)则委托第三方机构“福建省人才开发中心泉州分部”执行,几方工作人员在上述各项工作中交接不够清楚、情况未核实到位,导致出现某同志以高级会计师等同注册会计师的情况。此外,《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部分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泉人社[2019]42号,详见附件2)和闽人社发[2019]1号文件明确提出“符合《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任职条件并取得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岗位空缺情况聘任相应的会计或审计专业技术职务”,文件附件载明“注册会计师”对应可聘“会计师或审计师”。该同志原为集团权属企业城建国投公司审计监察部副经理,长期从事片区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专业知识扎实,业务能力强,该同志入职住宅开发公司后,全面建立公司财务制度,加强企业会计内部控制,整合了原指挥部39个项目的账目,全面提高会计核算统一化、标准化,圆满完成北峰、见龙亭、滨江等指挥部财务移交对接工作,较好完成融资工作,有效满足片区开发建设需要,工作得到住宅开发公司及集团财务分管领导的充分认可。③关于2017年度第二批招聘中,《招工简章》未按规定明确入围面试人数比例及笔试、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比重,并且在决定扩招时未在网上公示的问题,主要原因如下:一是2017年第二批公开招聘简章随市国资委其他10家企业一并发布,网上版的招聘简章相对比较简单,但详细的招聘简章可至集团人力资源部领取,详细的招聘简章有明确规定笔试开考比例和入围面试的比例。同时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也严格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数。二是集团开展2017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时,组建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人力资源部工作人员仅两人,集团班子成员仅董事长1人,本部工作机构尚不完善,且该批次公开招聘是集团首次尝试自行组织的公开招聘,工作经验不足,制定的招聘简章确实存在疏漏和不完善问题,集团后续的招聘工作已不断总结完善。三是关于扩招时未在网上公示的问题。当时,集团刚刚组建,中层管理人才十分紧缺,2017年8月,集团专文请示市国资委关于申请增加招聘名额事宜,经市国资委同意后,集团方才组织开展扩招工作,扩招人员入职后按规定将相关信息报市国资委备案。(2)基于上述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制定招聘制度。2018年8月27日印发《泉州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招聘管理制度》。二是规范招聘流程。①细化招聘简章,2018年以来招聘简章均明确面试人数比例、笔试和面试占综合成绩比重等,同时未达开考比例的,一律相应调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名额;②强化资格审查,设计《报名审查表》,已在2020年公开招聘中启用,每个招聘岗位资格审查时,设置初审、复审、终审环节,且要求各级资格审查人员一一签字确认,强化责任落实。③优化面试环节,2019年7月建立面试考官库名单,严格执行随机抽取面试考官机制;加强面试考官培训,开考前集中培训考场纪律、考官注意事项;面试现场全程录像。④2020年1月,根据公开招聘流程,梳理公开招聘工作指导书,明确各阶段工作内容及完成标准。三是进行工作提醒谈话。针对企业招聘工作不规范等问题,2020年3月26日,集团党委副书记对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强调规范工作程序。
6.关于“执行企业人员管理监督有关制度不够严格”的问题
(1)针对兼职整治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开展自查工作。2019年12月完成年度领导人员(含退休领导干部)在企业、社团(基金会)兼职自查报告以及兼职台账更新。二是建立相关制度。2020年3月2日,集团印发《中共泉州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规范权属企业领导人员兼职工作的通知》,严格规范各级管理人员及退休领导干部的兼职行为。
(2)针对因私出(国)境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证件管理。2020年1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登记备案人员因私事出国(境)审批事项的通知》,组织开展因私事出国(境)备案名单更新及证件保管情况自查,形成备案名单台账和证件保管情况台账。积极与市国资委和出入境管理部门对接集团所有备案名单的持证情况,3月6日对持证情况进行核对,对未按时上交因私出国(境)证件7家备案责任企业进行通报,并对未按时上交的14本证件进行集中保管。二是开展督促检查。2月底,结合巡察整改月督查工作,深入权属企业实地督促指导按时按规定做好因私出国(境)登记备案和证件上交工作,2月25日,对未按时上报因私出国(境)备案名单和未按时上交因私出国(境)证件的备案责任企业进行通报批评。
(3)针对人事档案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集中动态管理。①建立规范档案室,配备专职人员。2019年3月,公开招聘档案管理专业专职人员。4月,建立档案办公室、查档室及档案库房,按规定进行布置、装修,配备相应设备及1名专职工作人员。②获取管理权限,建立制度规范。2019年4月,获批员工人事档案自主管理权限,5月出台《泉州城建集团档案管理办法》,落实从严管理档案要求。③进行调档,集中管理。开通机要渠道,设置调档函,确认调档手续,从60多处地方进行调档。2019年6月至12月共调回388份员工档案,人事档案存放在60多处的情况已有改变。二是常态化信息更新。开展人事档案集中整理、实时更新、即时审核等常态化工作,对学籍、履历、党团材料不完整的人员,要求及时补充与认定,已完成人事档案审核全覆盖范围内4名人员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三是组织督查整改。由集团人力资源部协同城建国投公司重新查阅黄志雄同志人事档案,调查收集证明资料7份,提交集团党委会研究认定黄志雄同志的参加工作时间。2月底,结合巡察整改月督查,将权属企业人事档案归档和信息更新及时性纳入检查。
(四)落实整改责任方面
1.关于“落实审计整改责任不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19年12月组织开展权属企业审计整改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并建立审计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二是出台《泉州城建集团关于进一步完善内部审计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并印发常态化执行,进一步明确审计整改工作职责和责任。三是经法律诉讼,城建国投公司已于2020年1月8日追回被长期侵占的金凤屿小区安置房,并对现有剩余安置房进行梳理盘点,加强监督。四是城建国投公司①先后以《关于支持对城东丰海路东侧两处地块尽快进行整改的函》《关于城东丰海路东侧现城东通海社区及农贸市场存续事宜给予明确的函》致函丰泽区政府,请区政府对地块问题予以明确。3月2日,丰泽区政府向市政府请示将城东丰海路加油加气站南侧空地交由通海社区代为管理使用。②关于城东滞洪区B标管理用房及用地被占用问题,多次与城东街道办事处沟通协商行动方案,1月15日联合城东街道办事处发告知书,要求占用人7天内自行搬离。3月12日,联合城东街道办事处对城东滞洪区违章搭盖建筑进行强制拆除。五是①城发公司5名待岗人员(其中2人已达法定退休年龄,分别于2016年1月和 2017 年4月办理退休),均为2006年之前招入,之后因公司整体业务逐年萎缩,企业人员富余严重,而城发公司新一任企业负责人于2012年7月到位,因法律法规意识较淡薄,认为待岗人员为公司遗留问题且已长期存在,对该问题的重视和处理不够及时、到位。②城发公司接到巡察反馈后,立即停发3名待岗人员工资,并通过整理自查档案资料、约谈待岗人员、邮寄催款通知函以及亲属劝告、电话、微信、登门催缴等多种方式进行追缴,已陆续追回待岗退休人员工资共计76246元。城发公司继续依法依规处理5名人员2013年以来待岗领取的工资问题,于2020年4月16日通知尚待岗的3名人员限期返岗。其中1人已于5月9日正式上岗,其余2人因在通知期限内未返岗,已按旷工处理,并于5月26日按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关系。③集团纪委将权属城建发展公司5人长期吃空饷问题列为问题线索,核清事实和责任,给予1名公司负责人诫勉谈话,给予公司分管领导、相关管理部门负责人,共2人批评教育。六是①督促地下管网公司对照反馈问题进行自查整改。经自查,因具体经办人员业务能力不足,责任意识不到位,未能严格执行工资预算规定,地下管网公司2009-2012年度超标准发放效益工资共27.42万元,至2019年12月仍有16.8726万元未退回,已督促地下管网公司要求相关人员按规定全额退回。截至4月14日,已有33人退回超发工资15.2115万元,尚有4名离职人员共1.6611万元未退回,目前正积极进行清退工作。②对地下管网公司工资总额超发问题,给予公司工资管理部门负责人、工资审批人共2人批评教育。
(五)深化改革发展体制机制方面
1.关于“决策程序存有漏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完善议事规则和会议制度。安居工程公司修订完善《公司议事规则和会议制度》;城建置业公司制定《泉州市城建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制度及议事规则(试行)》《泉州市城建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实施办法(试行)》,两项制度中均制订回避条款。二是开展工资发放事项自查自纠。2019年8月至10月,集团审计部开展关于城建置业公司2017-2018年度财务收支及自主投资项目管理效益情况专项审计,结合此次集团内审工作,城建置业公司对2018年度工资发放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超额发放、违规发放情况。三是规范项目效益奖金发放。制定《泉州市城建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薪酬方案(试行)》,根据集团关于城建置业公司2019年度工资总额核定情况,城建置业公司自2020年起不再计提发放水墨兰庭项目效益奖金。
2.关于“发生违规移交问题”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资产管理。2019年11月,出台《泉州城建集团有限公司资产处置管理暂行规定》,建立集团统一的资产管理标准,针对资产(实物资产)转让方面,要求权属企业建立备查台账;针对固定资产报废管理方面,要求权属企业加强固定资产残值回收管理并及时进行账务处理。今后,集团还将通过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远程监控权属企业资产转让行为。二是明确资产处置流程。原北峰指挥部遗留的17台破旧变压器因长期露天堆积闲置,无人看管,内部主要有效电气构件缺失,形成事实上的废弃旧料。2018年4月28日,经住宅开发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对17台变压器按程序进行报废处置。因泉州本地市面上具有机电设备评估经验、专业的单位数量较少,且经过综合比价比选,2018年5月30日,公司选择具备资产评估资质的福建省泉州海丝船舶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作为本次拍卖的价格评估单位并签订合同。2018月6月15日,按公开竞价拍卖程序对17台变压器进行处置。住宅开发公司没有将废弃旧料进入产权交易中心公开交易,而是以公开拍卖的形式予以处置,是基于以下考虑:这17台变压器虽然具备机器之名,但内部主要有效电气构件已大部分缺失,经技术鉴定结论为无利用价值,已不具备实体资产整体或部分的真实与确切概念,构不成机器设备、生产线、原材料或存货等的完整定义,实际状况就是一堆废弃旧料。考虑到不是实体资产的转让,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住宅开发公司决定立即对该废弃旧料按程序组织公开竞价拍卖处置,一者可以避免可能流拍带来的收入损失;其次节约进入交易市场产生的交易费用,实现收入最大化;三来可以抓紧时间,避免该批废弃旧料的进一步灭失、贬值,影响拍卖价格。为确保依法依规进行资产处置流程,住宅开发公司于2019年7月制定出台《泉州市住宅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三是组织专题学习。住宅开发公司组织相关部室、相关人员学习《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泉州市国资委所出资企业资产评估管理暂行规定》《泉州城建集团有限公司资产处置管理暂行规定》等资产处置管理有关规定,提高思想认识。四是盘点固定资产。已初步完成公司固定资产统计并建立台账,梳理规整编码,严格出入库管理,严格资产处置程序。五是编印制度手册。于2019年12月印制《上级制度汇编》,并将于公司制度废改立工作完成后印发《泉州市住宅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制度手册》,作为员工的工具书、行为指南,严格各项经营管理工作。
三、划转企业中泉建筑工程公司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7月10日起,市委巡察六组对中泉(集团)公司党总支开展了为期40余天的全面巡察,并于2019年12月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泉州城建集团党委主动担当,于2020年3月底,将市委巡察反馈涉及中泉建筑工程公司的有关问题纳入集团党委整改范畴。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相关问题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推动国企改革发展步伐缓慢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①2019年9月27日中泉(集团)公司与城建集团签订《泉州市中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无偿划入福建泉州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协议书》。②市国资委于2019年10月30日批复,同意将中泉(集团)公司持有的泉州市中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无偿划转给泉州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泉州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持有。③2019年12月9日,泉港法院作出裁决同意置换中泉建筑工程公司因“泉港庄园·骏豪国际”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诉讼而保全涉及中泉(集团)公司参股合作“庄园·华都国际”房地产项目,消除了移交障碍。④2019年12月11日,制定《中泉建筑公司股权划转移交工作方案》,明确股权划转具体工作步骤、时间要求及责任分工,按方案要求把划转工作落实到具体细项工作及完成时间。移交工作已于2019年12月25完成。
(二)落实整改责任方面
1.关于“外部审计整改未完成”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应收账款的收款管理,加速资金回笼,提高资金周转率,减少坏账损失,防范财务危机;保证应收账款与收款数据的记录和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符合披露程序及要求;确保应收账款与收款业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二是截至2019年12月31日,学府上城(原西福嘉园小区)被拖欠工程款881万元,双方已签订以房抵工程款协议,目前双方正积极商谈办理产权过户相关事宜。三是鲤城二实小项目被拖欠工程款1070万元,补充协议分三期返还。首期及第二期款各200万元已分别于2019年7月底、12月底如期到账,余款在2020年8月底前归还。四是泉港庄园·骏豪国际小区项目被拖欠工程款1792万元,再审案法院已判决,泉州市汇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泉州市泉港庄园开发有限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泉州市中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17,924,198.85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损失(自2017年3月1日起至款项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对方不服再审一审的判决结果已向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将继续跟踪再审二审情况。
2.关于“内部审计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收款收据和领款单据报支符合税务部门相关规定的要求。2016年度中泉建筑工程公司的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为核定征收,财务处理时只要求收入全额开具税收发票,成本费用支出均以收款收据和领款单据报支。年度所得税汇算时,按收入的2%缴纳企业所得税,不核算成本费用的具体支出。二是严格督促中泉建筑公司本部及各在建工程项目管理部按照财务报销制度及税收法律相关规定纠正不合规行为。三是中泉建筑工程公司2016年发生工程资质升级费用中存在收款收据和领款单据报支问题的98.05万元,已按照要求在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中进行处理。
四、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问题、移交的问题线索和信访件,给予党纪立案1人,诫勉谈话1人,批评教育10人,提醒谈话1人,另转交处理2人。
给予诫勉谈话处理1人。城建发展公司负责人庄森阳。
五、下一步工作重点和计划
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改,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省委、市委的要求和群众期待仍存在差距,对一些比较复杂的问题和深层次矛盾,还需在注重长效治本上狠下功夫。下一步,泉州城建集团党委将严格按照市委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继续发扬“钉钉子”精神,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为奋力推进集团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一)强化政治担当,以更严的要求压实“两个责任”。把巡察整改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成果紧密结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着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结合集团“两个责任”清单和集团党委2020年工作要点,把中央和省委、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集团工作的各个环节,层层传递责任压力,做到真抓真管、敢抓敢管、常抓常管。全力支持集团纪委履行好监督责任,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健全集团纪委联动监督工作机制,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将廉洁从业各项纪律要求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到位,不断维护风正气清的工作氛围。准确把握《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的任务和要求,不断加强支部建设,提升党建规范化水平,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
(二)强化统筹协调,以更实的作风巩固提升整改成效。坚守政治标准,毫不松懈抓好后续整改。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已经完成的和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整改任务,适时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持续落实的整改事项,继续创造条件有序稳步推进,常抓不懈,一抓到底,坚决保证整改成果。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进一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着力强化制度的学习和执行,围绕事前预防、事中监督和事后问责,倒查制度漏洞,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党组织书记落实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集团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不断查找和及时解决分管领域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整体成效,切实增强集团党委的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
(三)强化成果运用,以更大的力度深化集团改革。以此次巡察整改为新的出发点,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资国企改革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的成果转化与落实中心工作有机结合,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紧扣市委“作答时代命题、聚力赶超攻坚”要求和决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依托集团“三个一线”党建工作机制和“三全五化”工作模式,着力建设一支“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干部队伍,聚焦“片区建设、城市运营、产业培育、融资议价”等重点领域,引领干部职工筑牢初心使命、强化担当作为,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为推动“五个泉州”建设注入不竭动力、提供坚强保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5-22289803;通信地址:泉州市鲤城区九一街158号泉州城建大厦604室,邮政编码:362000;电子邮箱:qzcjjtdb@163.com。
中共泉州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2020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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