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柯石排洪渠生态绿廊工程(师院段)监理(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传时间:2018-10-09浏览次数:2912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泉州市柯石排洪渠生态绿廊工程(师院段) 已由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泉发改审[2018]8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泉州师范学院 ,建设资金来自 市财政统筹 ,招标人(代建单位)为 泉州市东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泉州晟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含工程勘察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东海组团 

2.2工程建设规模: 泉州市柯石排洪渠生态绿廊工程(师院段)监理,其中:①柯石排洪渠道周边景观提升工程北起柯石水库泄洪口,终点至丰海路处的晋江北岸,渠道总长度约3.2千米(排涝流域面积3.87平方千米);②综合大道北侧(师院段)景观提升工程位于柯石排洪渠道中段,西北侧为泉州师院,南侧为滨海街,东侧为府西路,景观提升面积约12公顷;本项目可能分阶段实施,具体实施范围以建设单位要求为准。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项目主要建设排洪渠工程及园林景观工程,配套实施给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及相应道路、照明等附属工程了;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

2.4建筑安装工程费: 暂按建安估算价7400万元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标准收费的50% 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 暂定为84.4800万元 。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标准收费的50% 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  自工程施工准备期起至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

2.7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 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  甲   级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监理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中的(一般公共建筑、高耸构筑工程、住宅工程、城市道路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燃气热力工程、垃圾处理工程、地铁轻轨工程、风景园林工程),等级为 不要求  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中的(一般公共建筑、高耸构筑工程、住宅工程、城市道路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燃气热力工程、垃圾处理工程、地铁轻轨工程、风景园林工程),等级为 不要求  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  省外建筑企业参加投标,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与工程招投标活动衔接的通知》(闽建办[2016]8号文)办理入闽登记手续 。

对投标人及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严格执行《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建[2016]5号)规定。

3.9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22日08时00分00秒至2018年10月26日18时00分00秒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qzzb.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电子标书制作软件最新版本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8年11月13日17:00分之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1万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现金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账户,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招标工程编号;②银行保函形式:企业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保函形式并保证其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③投标人为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的,其投标保证金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闽建筑【2014】33号)文件。

帐户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处;(任选一个)

开户行一:  泉州银行鲤城支行    ;帐  号: 0000008140501012  

开户行二:兴业银行泉州广场支行  ;帐  号:152710152100001448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qzzb.gov.cn)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代建单位): 泉州市东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海星小区扩建一期3号楼二层  ,邮编: 362000

电子邮箱:  /  ;

电话: 0595-28028803  ,传真:  /   

联系人:   刘工   。

招标代理机构: 泉州晟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东湖街金贸大厦425室  ,邮编: 362000

电子邮箱:  9446810@qq.com 

电话:  13505062697   ,传真: 0595-22583202   

联系人:  郑炜炜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泉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址:   http://www.qzzb.gov.cn  

联系电话: 0595-2213550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泉州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联系电话: 0595-22132239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处 

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A幢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 0595-22135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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