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泉州市中心市区内沟河两侧棚户区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信息来源:泉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上传时间:2018-08-10浏览次数:28638

  受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泉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对[350500]QZSCGZX[CS]2018002、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泉州市中心市区内沟河两侧棚户区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合格国内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 项目编号:[350500]QZSCGZX[CS]2018002

2、 项目名称: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泉州市中心市区内沟河两侧棚户区改造项目

3、 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数量品目号预算允许进口合同包预算磋商保证金
11-1其他服务1项4201000000否4201000000500000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一)。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一),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特殊要求:
包:1

明细描述
本项目采取采购人和评审专家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评审专家书面推荐:泉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泉州市住宅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和泉州市东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不接受非书面推荐的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活动。
供应商代表证明供应商代表应为供应商的正式在职工作人员,须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供应商为供应商代表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税务部门或社保机构出具),否则视为无效。


  6、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磋商文件随同本项目磋商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磋商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即省本级网址/地市分网)),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采购文件售价:0元。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8-08-10 22:05 报名截止时间2018-08-20 18:00

9、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18-08-21 16: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泉州市丰泽区妙云街160号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404开标室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磋商时间及地点:2018-08-21 16:00,泉州市丰泽区妙云街160号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404开标室

11、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意见:无。
12、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13、本项目采购人: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泉州市东海行政中心A栋7楼

联系人姓名:林慧宗

联系电话:059522178927

采购代理机构:泉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妙云街160号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项目联系人:李远源

联系电话:059522132297

网址:cz.fjzfcg.gov.cn

开户名:泉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泉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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