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住宅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北峰霞美棚户区改造龙兴小区二期工程和滞洪排涝系统一期工程第一标段桩基检测采购及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上传时间:2018-09-27浏览次数:31626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受泉州市住宅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峰霞美棚户区改造龙兴小区二期工程和滞洪排涝系统一期工程第一标段桩基检测采购及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峰霞美棚户区改造龙兴小区二期工程和滞洪排涝系统一期工程第一标段桩基检测采购及服务

项目编号:FJAH201802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王、小陈

项目联系电话:0595-22578088、1529453445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泉州市住宅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

联系方式:骆先生0595-2828085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王、小陈0595-22578088、15294534459

代理机构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安吉路星光耀广场14号楼413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公告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受泉州市住宅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北峰霞美棚户区改造龙兴小区二期工程和滞洪排涝系统一期工程第一标段桩基检测采购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 采购编号:FJAH2018023

2. 采购货物(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见后附“采购项目一览表”

3. 投标人的要求:

(1)投标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

(3)标人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被人民法院列入生效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作为书面声明;

(4)投标人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书面声明;

(5)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证书的检测范围及项目包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省外检测机构在闽从事质量检测业务的,必须取得福建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备案证书)

(6)投标人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国计量认证(CMA认证)证书(计量认证范围含地基基础),并在有效期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采购最高控制价:合同包1:1040640元(壹佰零肆万零陆佰肆拾元整),合同包2:322004元(叁拾贰万贰仟零肆元整),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控制价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5.拟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于招标公告发布即日起至2018年10月09日前,北京时间8:30-12:00,15:00-18:00(节假日休息),按下述地址到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安吉路星光耀广场14号楼413室)购买招标文件。

6.招标公告截止时间:2018年09月28日至2018年10月09日;

7.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18年10月18日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开标时间:2018年10月18日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安吉路星光耀广场14号楼413室)

  1. 《采购文件》(纸质版和电子版)每份200元,招标文件一经出售,谢绝退还。

10.本次招标通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default.aspx)发布。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人提出,否则将不予接收(受理)。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12.投标人必须按规定时间及要求以现金或银行电汇、转账方式提交: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行:兴业银行泉州分行

帐  号:152300100100579352

收款人: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丰泽分公司        

13.招标文件费及相关服务费等款项应汇到以下账户:

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洛江支行

帐  号:7660110182600005205

收款人: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丰泽分公司  

14.采购人:泉州市住宅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电  话:0595-28280856

联系人:骆先生

15.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安吉路星光耀广场14号楼413室

E-mail:fjf4@163.com

邮  编:362000

电  话:0595-22578088、15294534459

联系人:小王、小陈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二O一八年九月二十七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公告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36.264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9月27日 16:53 至 2018年10月09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泉州市丰泽区安吉路星光耀广场14号楼413室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8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0月18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泉州市丰泽区安吉路星光耀广场14号楼413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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