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泉州城建集团党委开展“严守纪律规矩,永葆廉洁本色”主题教育系列活动(一)——学纪法

信息来源:泉州城建集团上传时间:2020-09-03浏览次数:1348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于2020年7月1日正式施行,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等纳入监察范围的公职人员政务处分工作进行全面系统规范。为引导集团及权属企业广大党员领导人员和管理人员知法懂法守法,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集团党委开展了“严守纪律规矩,永葆廉洁本色”主题教育系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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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属于监察对象。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包括国有独资、控股、参股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等国家出资企业中,由党组织或者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提名、推荐、任命、批准等,从事领导、组织、管理、监督等活动的人员……”9月3日上午,集团党委举办了《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专题讲座,邀请泉州市委巡察组组长林振约进行授课。林振约组长以“自觉学法守法依法履职,做秉公用权廉洁从业的表率”为主题,从集团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全体公职人员等三个层面作为切入点,用立法意义及目的、六个聚焦方面、纪法贯通和法法衔接、主要内容摘选、法律出台后带来的变化以及学习要求等六个方面,并结合我市近年查处的国有企业和其他基层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对《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进行了全面系统、深入浅出的精彩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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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由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李垂举主持,他指出,深入学好《政务处分法》意义重大。同时对本次主题教育活动进行了动员和部署,强调四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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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积极参与,丰富学习形式,营造良好氛围,确保教育全覆盖、有效果;

要充分认识抓好纪法教育的重要性,学深悟透,及时将学习成果传达到每一名管理人员,做好部署和监督;

要用好“四责合力”,集团党委、纪委要扛起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对公职人员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

要用法律要求划定行为底线,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审慎用好手中权力。

“林组长的讲解‘干货’很多,实用性很强,加深了我们对《政务处分法》的学习理解,为我们规范自己的行为提供了指导和遵循。”参加人员表示,要认真对标对表,自觉用法规制度的要求划定行为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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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处分法专题讲座是本次主题教育活动的第一课。活动将持续近20天,教育内容包括《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泉州市公职人员政商交往负面清单》《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4部制度法规的学习,以及2部警示教育片、1场知识测试,在集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集团纪委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监督保障执行作用,推进活动开展,以考促学、以学促用,强化全体管理人员的纪法意识。


集团领导班子成员、中层管理人员、权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及部分其他管理人员等近60人参加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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