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退依据:根据《泉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分包商管理办法》(泉建工〔2025〕5号)第三章第十三条”公司工程部每季度对库内分包商活跃度进行评价,原则上连续2年未在公司开展分包业务或未参与公司招标活动的(公司未组织相关专业招标的除外),取消其分包商资格清退出库,在清退出库后一年内不得重新入库。”
审核数据截止时间:2025年1月13日
审核情况:经审核本次分包商793家,满足本次清退条件的不活跃分包商合计20家,清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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