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泉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加强分包商管理的通知

信息来源:泉州城建集团上传时间:2024-08-26浏览次数:2097

各分包商:

为进一步加强对泉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包商的监督管理,提升公司的品牌效应,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秉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根据《泉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分包商管理办法》,现将有关事项,向库内分包商通知如下:

(一)分包商资质及信用

1.分包商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业务,严禁个人承揽分包工程业务。参与我司分包工程招标工作的分包商原则上必须是分包商库内的合格分包商;项目部自主询价项目所选供应商推荐优先选用库内分包商。

2.分包商应未被政府司法机关列入失信企业或存在异常失信行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等相关企业信息查询系统结果为依据),并具有相应专业或劳务承包资质。

(二)分包商定级

1.库内分包商分为A、B+、B、C、D五级进行管理。

2.新入库分包商原则上评价等级为B级;公司每半年组织对分包商进行评价,并根据分包商评价情况对其等级进行调整。

3.D级分包商暂停合作期满且重新获准入库的,原则上评价等级为C级。

(三)分包商处罚与约束

1.经调查核实,分包商存在下列现象可直接列入D级:

(1)存在转包、非法分包及挂靠等行为,或假借他人名义从事分包活动;

(2)存在围标、串标行为或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分包业务的;

(3)因分包商原因导致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或工程质量事故的;

(4)因分包商行为导致第三方对公司采取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措施,分包商不协商处理或消极、拖延处理;

(5)因分包商原因导致公司受到上级单位、行政部门通报批评、罚款,或收到上级单位、行政部门3次及以上投诉的;

(6)拖欠农民工工资或煽动、纵容民工闹事,组织人员恶意讨薪、集体上访,围堵政府、公司、项目部或其它相关单位,破坏公司形象的;

(7)被认定为“不良行为(黑名单)分包企业”,或发生其他因违犯国家法律法规被处罚的;

(8)其它严重影响公司权益、声誉和合法利益的行为的;

(9)涉及腐败和欺诈的行为,或存在其他违法行为的;

(10)出现其他不良情况或严重违约者,不能继续履行分包合同,或采取措施纠正后仍不能继续履行分包合同;

(11)中标后,中标人因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金及其他相关费用,导致废标的;

(12)在公司组织开展的分包商履约情况动态考核中被评为不合格的;

(13)违反分包合同工程建设项目廉洁条款相关规定。

2.公司工程部每季度对库内分包商活跃度进行评价,原则上连续1年未在公司开展分包业务或未参与公司招标活动的(公司未组织相关专业招标的除外),取消其分包商资格清退出库,在清退出库后一年内不得重新入库;

3.分包商被评为D级的,首次限制投标期期为1年,第二次起每次被列入D级后,限制投标期加倍。暂停合作期满后,分包商需重新申请入库方可继续开展新的合作。

(四)分包商等级应用

1.根据分包商等级,设置相应激励与约束条款,具体如下:

(1)A、B+级分包商:招标优先选用“B+”级以上的分包商。

(2)B级分包商:首次入库优先评予B级。

(3)C级分包商:参与投标的最低门槛。

(4)D级分包商:暂停合作,且期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标活动,不得开展新的合作,直至重新入库评审合格后方可继续合作。

(5)分包商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质量或进度严重偏离的,被公司相关部室亮红灯的,临时限制停止投标6个月。

2.在公司采用“综合评估法”招标的项目中,分包商等级可作为其履约能力证明,可根据等级设置奖惩评分项。

(五)分包商等级证书

1.分包商考核评价后,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汇总分包商评价结果,并出具《分包商评价等级证》,会及时以短信形式告知,并根据分包商需求以邮件等形式发送。

2.采用“综合评估法”招标的项目,《分包商评价等级证》可作为资格文件要求。

3.分包商的评价等级证随着履约评价的结果变动,一旦变动,将派发新证,旧证立即失效,如在招标过程中发现采用旧证,按废标处理。

(六)分包商评价

1.分公司每季度组织各项目部对履约分包商进行评价,公司工程管理部根据分公司提供的季度评价结果每半年对履约分包商进行一次综合评价,综合评价结果应用于分包商等级调整。

2.根据半年度评价得分对分包商等级进行调整,具体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不合格四个等级。

(七)履约代理人管理

1.履约代理人应与分包商存在劳动关系,且分包商应为其履约代理人缴交医社保;履约代理人到岗后应按项目实名制打卡通道进行考勤。

2.投标时,分包商应明确履约代理人,并提供不少于开标日前3个月履约代理人在本单位的医社保缴交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

3.履约代理人的医社保缴交单位原则上不得更换。

4.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不允许更换履约代理人。

5.公司建立履约代理人库,对已合作过的履约代理人,分为A、B+、B、C、D五级进行管理。

6.根据履约代理人的评价结果,对其库内等级进行调整。首次合作的履约代理人,考核评价时从B级开始;履约代理人不单独组织评价;分包商进行履约评价时,分包商的评价结果即为相应项目履约代理人的评价结果。

7.履约代理人负责公司的项目获得省优层级,等级可向上调整一级;履约代理人负责公司的项目获得国优层级,等级可向上调整两级。同时需符合以下条件:(1)负责分项工程对创优评选起主要关键性作用的;(2)劳务分包合同额≥100万元,专业分包合同额≥200万元;(3)国优层级项目业绩指: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金奖)、詹天佑奖等奖项;省优层级业绩指:“闽江杯”优质工程、“闽江杯”优质专业工程等奖项。

(八)履约代理人等级应用

1.被评为D级分包商履约代理人的,该履约代理人一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标活动,不得开展新的合作。

2.在公司采用“综合评估法”招标的项目中,履约代理人等级可作为其履约能力证明,可根据等级设置奖惩评分项。

(九)履约代理人等级证书

1.分包商考核评价后,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汇总履约代理人评价结果,并出具《履约代理人评价等级证》,会及时以短信形式告知,并根据分包商需求以邮件等形式发送。

2.履约代理人的评价等级证随着履约评价的结果变动,一旦变动,将派发新证,旧证立即失效,如在招标过程中发现采用旧证,按废标处理。

特此通知

 

泉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5日

 

(联系人:李工,联系方式:0595-68293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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