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活动】通港东街(东海立交至后渚大桥)快捷化改造工程施工期间执勤服务及交通设施布设采购项目(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泉州城建集团上传时间:2022-05-19浏览次数:5593

泉州市中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泉州市东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人)的委托对通港东街(东海立交至后渚大桥)快捷化改造工程施工期间执勤服务及交通设施布设采购项目(二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一、招标编号:QZZJCG2022007-1

二、项目名称:通港东街(东海立交至后渚大桥)快捷化改造工程施工期间执勤服务及交通设施布设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三、项目内容:详见第二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四、本项目合同包一预算审核价(最高控制价)为:壹佰伍拾捌万壹仟柒佰壹拾壹元整(¥:1581711元)。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3.投标供应商需出具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函。

4.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5.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一月份能体现缴费内容的缴费证明材料,缴费证明材料应有银行或税务、或社保机构印章;投标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

6.投标人须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第15项。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

6.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 5 月 19 日至2022年5月26 日 17 时 30 分前,通过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https://www.qzgzcg.com)采取不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投标码为投标单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重要凭证,请投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获取,以免错失投标机会。

6.3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请于招标文件公告时间及发售时间内至泉州市中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投标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将交易登记卡保存好,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上传,否则其投标文件恕不接受,不得参与投标。

七、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7.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 6 月 10 日9:00时(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投标人须于交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海易招”软件在线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https://www.qzgzcg.com)的操作规程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对做好的电子投标书进行固化加密和上传,交易系统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一份投递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信息为准。如遇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标日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确定后另行通知。

7.2签到、解密

投标文件递交指定网址后,投标人务必要进入项目开标大厅,运用“投标文件固化”所使用的CA数字证书及投标报名号,完成投标文件的签到解密,解密可和投标文件签到同时进行。

投标人应在开始解密时间(开标时间)起60分钟内使用CA数字证书在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平台操作如有疑问请咨询联系电话:0595-968856)。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正常签到、解密的投标文件将无法进入评审程序,按无效投标处理。

7.3投标人应及时办理CA 数字证书以便投标时使用,办理CA 数字证书请联系平台客服。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联系电话:0595-968856 。

八、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泉州市中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安吉路星光耀广场14号楼411、412室)

九、开标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温陵南路48号泉州汽车站内船型楼

十、投标保证金

10.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请务必于2022年6月9日12时00分前汇到本项目指定账户,未在规定时间前汇到无效。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泉州分行

帐户名称:泉州市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帐   号:1350 0101 0400 4413 4000 0000 002

10.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本项目合同包一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5000元整(下同)。

10.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采用银行转帐或电汇形式提交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法人单位基本帐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回单上注明 :招标项目编号,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招标项目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到银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并以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帐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十一、本项目中标人应全部缴纳交易服务费,按照《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收费标准(试行)》“二、货物、服务类”差额累进制计算,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缴纳。(转账时需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

十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提出质疑:对招标文件质疑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提出;对中标或成交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或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澄清,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十三、有关本次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以下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https://www.qzgzcg.com)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公布,请潜在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十四、采购单位:泉州市东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泉州海星小区扩建一期3号2层(双桉街100号)

联 系 人:黄工           联系电话:13201876063

十五、监督单位:泉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监督单位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丰泽街与丰田街交叉路口向东南约100米(福建兴业银行泉州大厦)

联系电话:0595-28008983

十六、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安吉路星光耀广场14号楼411、412室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安吉支行

帐号:35050165964109000788

收款人:泉州市中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小林                   联系电话:0595-22578088、15159507988

电子邮箱:399830999@qq.com

十七、本次采购解释权及招标过程的答疑、质疑等归属泉州市中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泉州市中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九日

招标一览表

招标编号:QZZJCG20220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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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本次采购为1个合同包,投标人应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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